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7.“血”与“肉”有同样的意思,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可知:
耶稣拿起饼来掰开,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马太26:20;马可14:22; 路加22:19)
又: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约翰 6:51)
祂还说:
祂是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6:48, 61, 68)
在以下经文中被称为粮的祭物也是指这粮: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利未记3:11, 16)
亚伦的子孙要归神为圣,不可亵渎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神的食物。亚伦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利未记 21:6, 8, 17, 21)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们要按日期献给我。(民数记28:2)
摸了不洁净的物,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利未记22:6, 7)
吃圣物就是吃献祭的肉,在此以及玛拉基书(1:7)中被称为“食物”。
献为供物的“素祭”,即细面,因而是粮,有同样的含义(利未记2:1-11; 6:14-21; 7:9-13, 以及别处);还有被称为“陈设饼”的会幕桌子上的食物(对此,见出埃及记 25:30; 40:23;利未记 24:59)。“饼”在圣言中表天使的食物,而不是属世的食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我必命饥荒降在地上,人饥饿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阿摩司书8:11)
此外,“食物”表一切食物(利未记24:59; 出埃及记25:30; 40:23;民数记4:7; 1列王纪7:48)。它也表属灵食物,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6:27)
479.人在属灵的事上具有自由意志,这一点必须先通过总体事项被证实,然后再通过诸如人一听闻就承认的具体细节被证实。总体事项如下:
⑴最有智慧的人类,即亚当及其妻子,任由自己被蛇引诱。
⑵他们的长子该隐杀了他兄弟亚伯,耶和华神没有发话阻止他们,却在事后诅咒该隐。
⑶以色列民在旷野敬拜金牛犊,耶和华从西奈山看到这一切,并未阻止。
⑷大卫数点百姓,结果招来瘟疫,数万人死亡,而神不在事前,却在事后差遣先知迦得到大卫那里,宣告对他的惩罚。
⑸所罗门被允许设立偶像崇拜。
⑹继他之后,许多王被允许亵渎神殿和教会圣物,最后那民族还被允许钉死主。
⑺穆罕默德被允许建立一个在很多方面不符合圣经的宗教。
⑻基督教被分裂为众多宗派,每一个都发展为异端。
⑼基督教界有那么多不敬虔的人,甚至以不敬为荣,以阴谋诡计对抗虔诚、公义和诚实。
⑽在司法和商业领域,有时不公战胜公平。
⑾不敬虔的人甚至名声显赫,成为教会和国家的领袖。
⑿战争被允许,许多人被杀戮,许多城市、民族和家庭被洗劫,诸如此类。这种事若不是每个人享有自由意志的结果,该如何解释?
全世界都知道的邪恶被允许并没有其它根源。许可的法则也是圣治的法则,这一点可见于《圣治》一书(234-274节,1764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那里也解释了上述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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