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95

695.记事四:

695.记事四:
  如今相信死后生命的人,绝大多数也认为,在天上,其思想无非是祈祷,其话语无非是祷告;所有这些,连同表情举止无非是赞美神;所以他们将来的居所是敬拜之地,或神圣建筑,而他们自己全都是神的祭司。但我郑重声明,人的精力专于教会圣事不比在世时更甚,或说人在家所做的教会圣事不比在世时敬拜神的地方更多,尽管灵界的敬拜更纯粹,更内在。反而会发现,有五花八门的事务需要世俗的关注,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理性的学习,这些事物都属于最高层次。
  有一天,我被带到天堂一个智者所在的社群,在古代,这些智者以学问著称,这些学问是通过深入研究和沉思有用的理性问题获得的。如今,他们都在天堂,因为他们过去信神,现在信主,且爱邻如己。随后,我又被带到这些人的集会,他们问我打哪来。我解释说,我的肉体尚在尘世,但灵在他们灵界。听到这话,这些天使很高兴,继续问道:“在你肉体所在的世界,人们对于流入有哪些认识和理解?”我尽可能地从对话和名人著作中,回想有关这方面的材料,然后回答说,他们对于灵界向尘世的流入仍一无所知,只知道大自然流入她的物体,如太阳的光和热流入活着的肉体,也流入树木和植物,使它们能够存活;另一方面,寒冷流入同一肉体中,会导致它们死亡。此外,他们知道光流入眼睛,从而产生视觉,声音流入耳朵,从而产生听觉,气味流入鼻孔,从而产生嗅觉,等等。
  除此之外,当今学者以不同方式推理从灵魂向身体的流入,以及从身体向灵魂的流入。关于这个问题,目前有三种理论。一派认为,存在从灵魂向身体的流入,由于偶然发生在身体感官上,所以他们称其为“偶然流入”;另一派认为,存在从身体向灵魂的流入,他们称其为“物质流入”,因为物体落到身体感觉上,并由此落到灵魂上;第三派则认为,存在瞬间并同时向着身体与灵魂的流入,他们称其为“预定和谐”。然而,这三派都认为他们所相信的流入存在于自然领域。有的认为灵魂是一个粒子或少量气体,有的认为它是一个微小的球或一丝热与光,有的则认为它是隐藏在大脑里的某种实体。但无论哪个派别,都认为灵魂存在,事实上,他们称其为灵性,然而他们所说的灵性只不过是更纯粹的属世物质,因为他们对灵界以及它流入尘世一无所知,以致他们仅限于自然领域。他们在该领域爬上爬下,像鹰飞入空中一样翱翔其中。局限于自然界的人,就象海岛上的土著民,不知道还有别的陆地存在,或象河里的鱼,不知道水面上还有天空。结果,若有人提及除了他们的世界外,还存在天使和灵居住的世界,并说这个世界是所有向人类、以及树木更内层的流入之源头,他们会目瞪口呆,仿佛听到鬼话连篇,或占星家的一派胡言。
  除了哲学家外,如今世人只会思考和谈论诸如葡萄酒流入杯子,饮食流入胃,味道流入舌,或许还有空气流入肺等等。但如果这些人被告知有关灵界向尘世的流入,他们会说:“它愿意流入就流入吧;知道它有什么好处或用处呢?”之后就走开,以后再谈论告知他们的流入,他们会玩弄它,就象有人玩弄手指间的鹅卵石一样。
  后来我和这些天使谈到了灵界向尘世的流入所产生的奇妙效果。例如,我们谈到了毛毛虫蜕变为蝴蝶,谈到了蜜蜂、雄蜂,以及发生在蚕和蜘蛛身上的奇迹;我说,地上的人将这些事归因于太阳的光和热,从而归因于自然界。我常常不得其解的是,他们居然用这些实例强化自然的学问,这种强化使他们的心智陷入睡眠和遗忘,以致变成无神论者。
  此后我提到有关植物的奇妙事,它们如何都从种子开始生长,直到结出新种子,整个过程遵循一定的秩序,正如大地知道如何提供和调适自己的成分以符合种子繁殖的原理,由此发出幼芽,又使幼芽发育成茎,由此再长出分枝,覆上树叶,随后用花朵装扮它们,从花朵的内部开始结出果实,通过这些果实结出如后代的种子,植物由此能够再生。但因为这些事屡见不鲜,且年复一年的发生,已变得司空见惯,不足为奇,所以人们并未当成什么稀奇事,简单地认为是自然的结果。他们只会这样想,因为他们不知道灵界的存在,也不知道它从内运作,驱动每一个事物存在并成形于自然界和尘世,其运作方式如同人的心智支配身体感官和运动。他们也不知道,自然界的一切细节就象膜与鞘,或包裹属灵物的衣服,在最末层产生果效,这果效与神,创造者所设定的目的相对应。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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