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86

686.我说过,在圣

686.我说过,在圣言中,主神,我们的救世主用圣灵与火施洗,这意味着主藉信之圣真和爱或仁之圣善使人重生(可查看684节)。那些被圣灵,即信之圣真重生之人,在天上明显不同于那些被火,即爱之圣善重生之人。那些被信之圣真重生的人,穿着白色亚麻衣行走于天堂,被称为属灵天使,而那些被爱之圣善重生的人,则穿着紫衣行走于天堂,被称为属天天使。以下经文指的是那些穿白衣行走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羔羊。(启示录19:14)
  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启示录 3:4; 以及 7:14)
  在主的坟墓,天使被看见穿着洁白放光的衣服(马太28:3;路加24:4)。他们就是属灵的那一类,因为“细麻衣”表圣徒的义行(启示录19:8, 此处明确阐明了)。“衣服”在圣言中表真理,“白衣”与“细麻衣”表圣真,《破解启示录》(379节)说明了这一点。被爱之圣善重生的那些人着紫衣,因为紫色是爱的颜色,这个颜色源自太阳的火及其红色(红色表爱,对此,可查看《破解启示录》n. 468,725)。正是因为“衣服”象征真理,所以在被召来参加婚筵的宾客中,发现他没有穿礼服,就把他捆起来,扔到外边的黑暗里(马太22:11-13)。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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