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5.从刚才和前文所述可以看出,洗礼的三个作用结合成一体,就象最初原因,间接原因或生效的原因,以及最终原因,这最终原因是前两者为之存在的结果和目的本身。对于一个人来说,第一作用是要被命名为一个基督徒,随之而来的第二作用是他可以认识并承认主,救世主,再造者和救主,第三个作用是他能被主重生,当这一切完成后,人就被救赎并得救了。由于这三个作用按秩序一个接着一个,并结合在最后一个作用里,结果,在天使观念里,它们结合为一体,所以当在圣言中读到或提到施洗时,同在的天使理解为重生而非洗礼。因此,对于主的这些话: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马可16:16)
天堂天使理解为凡承认主并重生者就会得救。由于这个原因,洗礼被地上的基督教会称为重生的洗濯盆。但愿每个基督徒都知道,人若不信靠主,即便他受了洗,也不会重生。若不信靠主,洗礼毫无效果,对此,可查看本章第二节(n. 673)。每个基督徒都应该深深意识到,洗礼包含从恶中洁净,从而重生,因为当他作为婴儿受洗时,牧师会用手指在他的额头和胸前划十字架,作为主的象征,然后转向他的监护人,问他是否弃绝魔鬼及其一切恶行,是否接受信,对此,其监护人会代婴儿回答说:“是的。”弃绝魔鬼,即弃绝来自地狱的邪恶,并信靠主,就会实现重生。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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