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6.在圣言中,经上说,主神我们的救赎主用圣灵与火施洗;这句话的意思是,主通过信仰的神性真理和爱或仁爱的神性良善使人重生(可参看TCR 684节)。在天堂,那些被圣灵,即信仰的神性真理重生的人,不同于那些被火,即爱的神性良善重生的人。那些被信仰的神性真理重生的人,穿着白色细麻衣在天堂行走,被称为属灵天使;而那些被爱的神性良善重生的人,则穿着紫衣行走,被称为属天天使。下面这些人是指那些穿着白衣行走的人: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羔羊(启示录19:14);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启示录3:4; 7:14);天使穿着洁白发光的衣服出现在主的坟墓旁(马太福音28:3; 路加福音24:4)。他们就属于这一类属灵天使,因为“细麻衣”表示圣徒的公义(如启示录19:8,那里明确说明了这一点)。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白衣”和“细麻衣”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揭秘启示录》379节,那里说明了这一点)。那些被爱的神性良善重生的人穿着紫衣,因为紫色是爱的颜色,爱从太阳的火及其红色中获得紫色。这火表示爱(可参看《揭秘启示录》,468, 725节)。正因“衣服”表示真理,所以被发现在那些被请赴婚筵,却没有穿婚筵礼服的人当中的人,被赶出去并丢在外边的黑暗里(马太福音22:11-13)。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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