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69

669.洗礼和圣餐这

669.洗礼和圣餐这两项圣礼,在基督教会中就像国王权杖上的两颗宝石;但如果它们的功用不为人知,那么它们只是像雕刻在杖上的两个乌木形像。在基督教会,这两项圣礼也可以比作皇帝长袍上的两颗红宝石或红玉;但如果它们的功用不为人知,那么它们就像斗篷上的的两颗红玉髓或水晶。除非两项圣礼的功用通过灵义被揭示出来,否则只会有关于它们的各种零散的猜测,就像那些用星星占卜的人所形成的猜测,或甚至古代那些从鸟的飞行或内脏中求取预兆的人所形成的猜测一样。这两项圣礼的功用可以比作一座圣殿,它因年代久远而沉入地下,埋在周围的垃圾或废墟中,甚至埋到殿顶,老老少少都在上面行走,坐着马车或骑马经过,却不知道脚下藏着这样一座圣殿,里面有金坛,墙上镶着银子、装饰着宝石。这些宝藏只有通过灵义才能被挖掘出来,重见天日;如今这灵义为了新教会,为了它在敬拜主时的功用而被揭示出来了。再者,这些圣礼也可以比作一座双重圣殿,一座圣殿在下面,一座圣殿在上面。在下层圣殿中传讲的是主的新降临的福音,以及重生和随之被祂救赎的福音。从这座圣殿中,在祭坛附近,有一条路可以上升到上层圣殿,圣餐在上层圣殿举行;从那里有一条通往天堂的通道,主在天堂接待敬拜的人或升上来的人。它们又可以比作一个帐幕,进去后会看到一张桌子,上面按顺序摆放着陈设饼;那里还有烧香的金坛,中间是带有点亮的灯盏的灯台,这一切藉着灯台变得可见;最后,对那些允许自己被光照的人来说,幔子向至圣所打开,那里摆放的不是以前存放十诫的约柜,而是圣言,圣言上面是施恩座和金基路伯。这些事物是两项圣礼及其功用的代表。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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