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十二章 洗礼
I.不知道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洗礼和圣餐这两项圣礼涉及什么,并产生什么影响
667.关于圣经那一章已经说明,整部圣言和圣言的每个部分都有灵义(TCR 189-192节),迄今为止,这灵义一直不为人知(TCR 193-209节);那里还说明,现在为了主即将建立的新教会,这灵义要被揭示出来(TCR 207, 271节)。灵义的性质在那一章和关于十诫的一章(TCR 291-328节)都可以看到,那里解释了十诫的灵义。除非灵义被揭示出来,否则谁会想到洗礼和圣餐这两项圣礼,除非根据属世意义,即字义想到它们?在这种情况下,他会说,或自言自语:“洗礼不就是往孩子头上洒水吗?这与救赎有什么关系?圣餐不就是享用饼和酒吗?这与救赎又有什么关系?此外,除了被教会权威命令并视为神圣和神性外,这些仪式的神圣性在哪里?就本身而言,它们只是仪式,当神的圣言被添加到这些元素中时,教会就断言它们变成了圣礼。”
我呼吁你们平信徒,甚至神职人员检查一下,你们是否在灵里或内心对这两项圣礼有其它任何概念,你们是否出于各种原因和想法而没有视它们为神性。然而,就灵义而言,这两项圣礼是最神圣的敬拜行为,这一点等到后面论述它们的功用时,会明显看出来。然而,这两项圣礼的功用不可能进入任何人的心智,除非这些功用通过灵义被揭示和说明;由此可知,没有灵义,人们只知道圣礼是仪式,它们神圣,是因为它们是由神性的吩咐设立的。
95.(5)通过救赎的行为,主使自己成为公义。在当今的基督教会,人们断言并相信,唯独主凭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凭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但他们以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行为本身。然而,这不是一种救赎行为,而是一种荣耀祂人身的行为;后面关于救赎那一章(TCR 114-137节)将论述这个主题。主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这些:祂施行了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发生在灵界;那时,祂将恶人与善人、山羊与绵羊分离,把那些与龙的兽构成一体的人(启示录13章)赶出天堂;祂从配得上的人中形成了一个新天堂,从不配的人中形成了一个地狱,并在天堂和地狱逐渐使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最终建立了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救赎行为,主通过这些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因为公义就是照神序做一切事,将凡偏离秩序的都恢复秩序,因为神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我理当这样尽神全部的义。(马太福音3:15)
这也是旧约中这些话的意思: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以赛亚书: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坚立它。(以赛亚书9:7)
又: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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