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63

663.记事三:

663.记事三:
  有一次,我在天使中间,聆听他们谈话,是关于聪明和智慧的,大意是,人只感觉或觉察到自己的聪明智慧,因此凡他所愿所思皆出自他自己。然而事实上,除了接受它们的能力外,这些东西没有一样出自人。在他们谈论的许多事情中,有这样一件事,伊甸园中的善恶知识树代表聪明智慧来自人的信仰;而生命树则代表聪明智慧来自神的信仰。正是因为亚当被蛇引诱吃了前一棵树,从而相信自己已成为或将要成为神,所以他才被逐出伊甸园,并受到诅咒。
  在天使交谈期间,来了两位牧师和一个人,这人在世时曾是皇家大使,我告知他们从天使那里听到的有关聪明智慧的谈话内容,听到这些,这三人针对这些话题,以及谋略,开始辩论它们来自神还是人,辩论得非常热烈。其实这三人都认为它们来自人,因为这是感觉本身与由此而来的觉察本身的证明,但两个牧师,当时对神学的热情还未消退,坚持说没有任何聪明智慧,从而没有任何谋略来自人,他们通过以下圣言经文证实这一点: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3:27)
  还通过这句: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若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15:5)
  但天使觉察到,尽管牧师们这样说,但实际上他们内心的想法与皇家大使一样,于是,他们对牧师说:“请脱下你们的衣服,换上大臣的服装,并相信你们就是大臣。”他们照做了,然后从其内在自我思考,并根据他们内心所持的观点发言,这些观点是,一切聪明智慧居于人内,就是人的。他们说:“谁曾感觉这些东西从神流入?”他们彼此相视,一致信服。灵认为自己就是其衣着所标明的人,这是灵界特有的现象。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以觉知为衣。
  就在那时,他们旁边出现一棵树,他们被告知:“这就是善恶知识树;当心不要吃它。”然而,他们如此沉迷于自己的聪明才智,以至于燃烧着强烈的渴望,想要吃它,他们彼此说:“为什么不?这难道不是棵好树?”于是,他们走近它,并吃了树上的果子。皇家大使看到这一切,就加入他们,三人成为挚友,一起手牵手,踏上自己的聪明才智之路,这路通向地狱。但我见他们又从那里回来了,因为他们尚未预备好。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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