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9.人所思考的邪恶不归算给他,因为他如此被造,以至于能理解,从而思考良善或邪恶,良善来自主,邪恶来自地狱。事实上,他在这两者之间,出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有能力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在它自己的章节(TCR 463-508节)中已经论述过了。由于人拥有出于自由选择的能力,所以他可以意愿,也可以不意愿。他意愿的东西就被意愿接受,并成为它的一部分,而他不意愿的东西则不被意愿接受,因而不会成为它的一部分。
人生来所倾向的一切邪恶都被铭刻在他属世人的意愿上;只要人允许自己被这些邪恶影响,它们就会流入他的思维。同样,良善与真理从上面,从主那里流入他的思维,并在那里像天平上的砝码一样平衡。然后,如果人选择邪恶,那么它们就会被旧意愿接受,并被添加到它的库房中,或说成为它的一部分;但如果他选择良善和真理,那么主就会在旧的上面形成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在那里通过真理逐渐植入新的良善,通过这些良善征服下面的邪恶,移除它们,并使一切井然有序。
这也清楚表明,思维对遗传之恶有洁净和清除的作用。因此,如果人所思考的邪恶真的归算给他,那么改造和重生是不可能的。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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