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1.一切理性,或理性本身都同意这一点,即:主不能向任何人行恶,因而不能将邪恶归算给人;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这些属于祂的神性本质。因此,将邪恶,或属于邪恶的任何东西归于主,就是违背祂的神性本质,因而是一个矛盾。这就像把主与魔鬼,或天堂与地狱联系起来一样是可憎的;然而,他们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就连天堂天使也不能向任何人行恶,因为来自主的良善的本质在他里面;而另一方面,地狱灵只能向他人行恶,因为来自魔鬼的邪恶的性质在他里面。任何人在世上归为己有的本质或性质,在死后都不能改变。请想想看,如果主出于愤怒看待恶人,出于怜悯看待善人(恶人和善人都是无数的),并出于恩典拯救善人,出于报复诅咒恶人,或定恶人的罪,以如此不同的眼光看待两者,即温柔而宽容地看待善人,严厉而苛刻地看待恶人,那么主的性质会是什么样呢?在这种情况下,主神会是什么样呢?凡被教会的讲道教导的人,谁不知道,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另一方面,本身为邪恶的一切邪恶都来自魔鬼?因此,如果有人真的既接受良善,也接受邪恶(良善来自主,邪恶来自魔鬼),并在意愿中接受这两者,那么他会变得既不冷也不热,而是不冷不热的,因而被吐出去,正如主在启示录(3:15, 16)中所说的。
第1部分
1.1爱是人的生命
1.人们知道爱存在,却不知爱为何物。他们从习惯的说法知道爱的存在,如人们会说,他爱我,国王爱他的臣民,臣民也爱他们的国王;丈夫爱他的妻子,母亲爱她的孩子,反之亦然;这人或那人爱他的祖国、同胞、邻舍;同样也这样说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如人们会说,某人爱此物,爱彼物。尽管爱这个词常挂在嘴上,但鲜有人懂得爱是什么。因为当有人反思爱时,却无法对它形成任何思想观念。因此,他要么说爱并非某种东西,要么说它纯粹是从视觉、听觉、触觉,或与他人互动而流入,因而影响他的某种事物。他完全没有意识到,爱其实就是他的生命,不仅是他整个身体和一切思维的总体生命,还是它们一切细节的生命。如果有人说,若拿走爱的情感,人还能有所思,有所为吗?当爱的情感逐渐冷淡时,思维、言语和行为不也随之冷淡吗?当这情感逐渐升温时,它们不也逐渐强烈吗?聪明人能够明白这些话,但不是因为他们对爱是一个人的生命有任何概念,而是因为从经验观察到事实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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