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II.主将良善归算给每个人,而地狱将邪恶归算给每个人
650.主将良善,而非邪恶归算给人;而魔鬼(即地狱)将邪恶,而非良善归算给人。这个真理在教会是新事物,因为在圣言中,经上常说,神发怒、报复、恨恶、诅咒、惩罚、投入地狱、试探,这一切都属于邪恶,因而就是邪恶。但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15, 226, 254, 256-258节)已经说明,圣言的字义是由诸如被称为表象和对应的那类事物构成的,以便外在教会与内在教会,因而世界与天堂可以有一个结合。那里还说明,当这些东西在圣言中被读到时,这些真理的表象本身,在从人传到天堂时,就会变成真正的真理,即:主从不发怒,从不报复,从不恨恶、诅咒、惩罚、投入地狱,或试探,因而从不向人行恶。我在灵界经常观察到这种转变和变化。
423.这是仁爱本身,因为仁爱可以定义为每天并不断地向邻舍行善,不仅向个体的邻舍行善,也向集体的邻舍行善。这只有通过在一个人所从事的职责、业务和工作,以及与人们的往来互动中的良善和公义才能实现,因为这是一个人的日常工作。甚至当他没有积极行善时,行善仍不断占据他的心智,是他的思维和意图的对象。如此行使仁爱的人会越来越成为形式上的仁爱,或仁爱的化身;因为公义和忠诚形成了他的心智,对它们的行使则形成了他的身体;随着时间推移,他因如此获得的形式而逐渐只意愿和思考与仁爱有关的东西。这样的人最终成为圣言所说的那些人,即:他们有写在心上的律法(耶利米书31:33)。他们也不将功德置于自己的作为或行为,因为他们不会想到功德,只会想到责任,这是每个好公民都应该履行的。然而,人根本不能凭自己出于属灵的公义和忠诚来行事;因为每个人都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一种为自己和世界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但没有人继承为了良善和公义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因此,只有那些敬拜主,当出于自己行事时,就出于祂行事的人获得了属灵的仁爱,并通过习惯行使这仁爱而充满它,或把它变成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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