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4.基督教会领袖及其下属们将圣言中的报应理解为刻有基督功与义,从而被归于人的信之报应,原因在于,自十四世纪,即尼西亚公会以来,他们就不愿去了解任何其它信。因此,唯独这信被固化在他们的记忆中,扎根在他们心里,好象被系统化了。从那时起,这信就配有如同出自半夜火灾的光明,这光使这信看似神学真理本身,神学的所有其它事物象一条链上的各个环节一样,紧紧挂靠在这信上,如果那顶梁柱或支柱被推倒,这些环节就会分崩离析。因此,若当他们阅读圣言时,真的去思考其它信,而不是这报应之信,那么,那光连同他们整个神学体系就会被扑灭,黑暗就会升起,这黑暗将使得整个基督教会灭亡。因此留给他们的是:
由于这树砍伐毁坏而留在地内的树墩,直到经过七期。(但以理书4:23)
当这信被攻击时,现今教会的坚定捍卫者,谁不是听而不闻,就象耳朵里塞了一团棉花,以免听见反对它的声音?但是,我的读者朋友们,请张开你的耳朵,阅读圣言,你将对信和报应有一种清晰的觉察,绝不同于你此前所信服的那些东西。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