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V.归算基督功德的信仰在存在于尼西亚议会之前的使徒教会是不为人知的,在圣言的任何地方都没有提到或暗示过
636.存在于尼西亚议会之前的教会被称为使徒教会。它显然是一个分布广泛的教会,遍及全球三个部分,即亚洲、非洲和欧洲,因为君士坦丁大帝是一个基督徒,也是一个宗教狂热者,他的统治不仅延伸到后来分开的欧洲许多王国,还延伸到欧洲以外的邻国。如前所述,他将亚洲、非洲和欧洲的主教召集到他在庇推尼城的尼西亚的宫殿,是为了将阿里乌斯的可耻教义从他的帝国中清除出去。这是出于主的圣治,因为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基督教会就会死亡,变得像一座装饰着“……长眠于此”的墓志铭的坟墓。存在于这个时期之前的教会被称为使徒教会;其杰出作家被称为教父,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具有弟兄关系,或出于亲密关系而被称为弟兄。这个教会不承认三个神性位格,因而也不承认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只承认在时间中所生的神的儿子,这一点从被他们的教会称为《使徒信经》的信经明显看出来,其中有下面这些话:“我信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圣徒相通。”由此清楚可知,他们只承认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的神的儿子,决不承认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这个信经和其它两个信经一样,被整个基督教会视为真正而普遍的信经,直到今天。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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