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3.人若知道天堂和地狱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是如何分离的,就能知道人是如何重生的,以及重生的人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为理解这一点,我将简要揭示以下内容:天堂里的所有人都把脸转向主,而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把脸转离主;因此,当有人从天堂俯视地狱时,他只看到那里的人的后脑勺和后背。事实上,那里的居民看起来就像生活在地球上处于正相对应的两个地区的人,脚朝上,头朝下,但他们却用双脚行走,脸转向各个方向。正是他们心智内层的相反方向产生了这种表象。我根据自己的观察讲述了这些非凡的事。它们向我清楚表明,重生是如何发生的,即就像地狱被移除,从而与天堂分离一样。因为如前所述,就其生来所具有的第一种性质而言,人是一个微型地狱;就其通过第二次出生所获得的另一种性质而言,他是一个微型天堂。由此可知,人里面的邪恶被移除和分离,就像大型的天堂和地狱分离一样;随着邪恶被移除,它们转身离开主,逐渐颠倒过来;随着天堂被植入人,也就是说,他变成一个新人,这一过程是一步一步发生的。为了说明,对此可以补充的是,人里面的每一种邪恶都与地狱里那些处于类似邪恶的人结合在一起;相反,人里面的每一种良善都与天堂里那些处于类似良善的人结合在一起。
423.这是仁爱本身,因为仁爱可以定义为每天并不断地向邻舍行善,不仅向个体的邻舍行善,也向集体的邻舍行善。这只有通过在一个人所从事的职责、业务和工作,以及与人们的往来互动中的良善和公义才能实现,因为这是一个人的日常工作。甚至当他没有积极行善时,行善仍不断占据他的心智,是他的思维和意图的对象。如此行使仁爱的人会越来越成为形式上的仁爱,或仁爱的化身;因为公义和忠诚形成了他的心智,对它们的行使则形成了他的身体;随着时间推移,他因如此获得的形式而逐渐只意愿和思考与仁爱有关的东西。这样的人最终成为圣言所说的那些人,即:他们有写在心上的律法(耶利米书31:33)。他们也不将功德置于自己的作为或行为,因为他们不会想到功德,只会想到责任,这是每个好公民都应该履行的。然而,人根本不能凭自己出于属灵的公义和忠诚来行事;因为每个人都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一种为自己和世界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但没有人继承为了良善和公义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因此,只有那些敬拜主,当出于自己行事时,就出于祂行事的人获得了属灵的仁爱,并通过习惯行使这仁爱而充满它,或把它变成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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