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83

IV.实现重生的方式

IV.实现重生的方式类似于人受孕、在子宫里孕育、出生和接受教育的方式

583.在人身上,属世发生的事和属灵发生的事之间,或在身体里发生的事和在灵里发生的事之间存在着一种持续的对应关系。这是因为就其灵魂而言,人生来是属灵的,并披上了属世之物,这属世之物形成了他的物质身体(注:简称肉体)。因此,当这身体被抛弃后,他的灵魂披上属灵身体(注:简称灵体),进入一个所有事物都是属灵的世界,在那里与同类联系在一起。灵体必须在肉体中形成,并且是通过从主通过灵界流入的真理和良善形成的;人从内在以诸如他里面来自自然界、被称为文明和道德的那类事物来接受这些真理和良善,它在其中形成的方式是显而易见的,或说人在自己里面在那些在物质世界中平行于它们、被称为良善和真理的文明和道德形式的事物中为这良善和真理找到一个家,这清楚表明,灵体形成的过程是何性质。由于如前所述,在人身上,属世发生的事和属灵发生的事之间存在着一种持续的对应关系,所以可推知,这种形成就像受孕、孕育、出生和教育。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属世的出生是指属灵的出生,而属灵的出生是良善和真理的出生;因为凡出现在圣言字义中的东西,即属世意义,都涉及并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189-281节)已经充分说明,在圣言字义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圣言提到的属世出生(或属世生产)涉及属灵出生(或属灵生产),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们也曾怀孕阵痛,仿佛生出风;我们未曾施行拯救。(以赛亚书26:18)

诗篇:

大地啊,你在主的面前生产吧。(诗篇114:7)

以赛亚书:

地岂能一日而生?我岂能打破不生产呢?我既使她生产,岂能使她闭胎呢?(以赛亚书66:7-10)

以西结书:

训必阵痛,挪必被撕裂。(以西结书30:16)

何西阿书:

产妇的疼痛必临到以法莲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因为他在儿子的子宫里没有延续他的时间。(何西阿书13:12, 13)

还有其它许多类似经文。由于在圣言中,属世的生产表示属灵的生产,属灵的生产来自主,所以祂被称为制作者和从子宫中形成者,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制作你,从子宫中形成你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

诗篇:

你是叫我出子宫的。(诗篇22:9)

又:

我从子宫中被你扶持,使我出母腹的是你。(诗篇71:6)

以赛亚书:

要听我,你们从子宫中就蒙保抱,自出母体便蒙怀搋。(以赛亚书46:3)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因此,主被称为父(如以赛亚书9:6; 63:16; 约翰福音10:30; 14:8, 9)。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人被称为“儿子,从神生的”,彼此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9)。教会被称为母亲(何西阿书2:2, 5; 以西结书16:45)。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仁爱的家庭义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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