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70

570.记事四:

570.记事四:
我曾与一个新灵交谈过,他在世时就常常默想天堂与地狱。新灵是指那些新近死亡的人,他们被称为灵,是因为他们此时是属灵人。这个灵人一进入灵界,还是按以前的方式思索天堂和地狱;思想天堂时,似乎很高兴,思想地狱时,就很悲伤。一发觉自己在灵界,他就问天堂和地狱在哪里,是什么样,各自性质如何。他们回答说:“天堂在你头上,地狱在你脚下。因为你现在灵人界,灵人界位于天堂与地狱的中间。至于它们是什么样,各自性质如何,我们无法用三言两语来描述。”然后,由于他迫切地想要知道答案,就跪下恳切向神祷告,好叫他得到指教。看哪,一位天使出现在他右手边,扶他起来,说:“你祈求得到有关天堂和地狱的教导,请探究并学习何为快乐,你就会知道。”说完这话,这位天使消失了。
然后,这个新灵自言自语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探究并学习何为快乐,你就知道何为天堂与地狱,还有它们的性质’。”他立刻离开那地方,四处徘徊,询问他所遇见的人:“请尽量告诉我,什么是快乐?”一些人说:“这是什么问题?谁不知道什么是快乐?它不就是欢喜、高兴吗?快乐就是快乐,都差不多,我们看不出有什么分别。”有的说:“快乐就是心灵的欢笑。因为当心灵欢笑时,表情就愉悦,言谈就诙谐,举止就活泼,整个人兴高采烈。”还有人说:“快乐无非是盛宴,吃山珍海味,喝美酒佳酿,一醉方休,然后畅所欲言,特别是开维纳斯和丘比特那样的玩笑(即男女之事)。”
听到这些话,这个新灵很气愤,自语说:“这些回答粗野庸俗,不是出于有教养的人。这样的快乐既非天堂也非地狱。但愿我能遇见一些智慧人。”他离开这些人,打听智慧人在哪里,然后一个天使灵看见他,对他说:“我发觉你强烈渴望知道整个天堂和整个地狱什么样。这是令人快乐的事,所以我会带你到一座山冈,那里每天有集会,会众有寻找结果的,有探究原因的,有追溯目的的。寻找结果的人在那里被称为知识灵,抽象地说,就是知识;探究原因的人被称为聪明灵,抽象地说,就是聪明;追溯目的的被称为智慧灵,抽象地说,就是智慧。在这些人的正上方,就是天堂,那里的天使从目的看原因,从原因看结果,这三群人就从这些天使那里获得启示。”
于是,天使灵牵着新灵的手,带他来到山顶上,追溯目的、被称为智慧的人正在聚会。新灵对他们说:“请原谅我上到你们这里来,因为我从小就思索天堂与地狱。我刚到灵界,所遇见的人告诉我说,这里的天堂在我头上,地狱在我脚下,但他们没有告诉我天堂与地狱各自什么样,其性质如何,不停地思考使我感到很烦闷,于是,我向神祷告,然后一位天使来到我跟前,说‘去探究并学习何为快乐,你就会知道。’我问过,但至今没有答案。所以你们若愿意,求你们指教我何为快乐。”
对此,智慧回答说:“对天堂和地狱的所有人来说,快乐就是生命的全部。对于天堂的人,它是善与真的快乐,但对于地狱的人,它是恶与假的快乐,因为一切快乐皆属于爱,爱就是人之生命的存在(本质)。所以,既然一个人的性质取决于其爱的性质,因此也取决于其快乐的性质。爱的活动就是制造了快乐的感觉。在天堂,爱的活动伴随着智慧;在地狱,爱的活动则伴随着癫狂。但无论哪种情况,这活动都会在它所作用的主体里面产生快乐。不过,天堂和地狱的快乐截然相反;天堂的快乐在于对良善的热爱,以及随之行善的快乐;而地狱的快乐则在于对邪恶的热爱,以及随之作恶的快乐。因此,你若知道什么是快乐,就会知道什么是天堂和地狱,以及它们的性质。
“但要进一步探究并学习何为快乐,要通过那些探究原因,被称为聪明的人。他们在你右手边。”于是,他便离开,来到下一个集会,说明来由后,就请求他们教导他何为快乐。他们乐于回答这个问题,说:“没错,人若知道何为快乐,就知道何为天堂和地狱及其性质。使人成为人的是意愿,若非感觉到快乐,意愿就动也不动。因为就其自身而言,意愿无非是某种爱的情感,因而是某种快乐。正是某种快乐,因而某种满足激发意愿行动。由于正是意愿使得认知去思考,所以若没有从意愿所流入的快乐,就不可能有一顶点思维。其原因在于,因为主通过来自祂自己的流注激活天使、灵人和世人里面灵魂的一切事物和心智的一切事物。这种活动通过爱与智慧的流注进行,该流注就是作为一切快乐源头的活动本身。就其起源而言,这就是所谓的极乐、幸福和喜悦;就其衍生而言,是快乐,愉悦和高兴;从普遍意义上说,是良善。但地狱灵将自己里面的一切事物都颠倒了,因而将良善变为邪恶,真理变为虚假,不过快乐依旧不间断。因为若没有持久的快乐,他们就不会有意愿、感觉,因而不会有生命。这清楚表明何为地狱的快乐,及其性质和源头,以及何为天堂的快乐,及其性质和源头。”
听完这一切,他被带到第三个集会,那些寻找结果,被称为知识的人就在这里。他们说:“下到低地,上到高地,你在那里会觉察并感受到天堂和地狱的快乐。”看哪,就在那一刻,远处的地面裂开了,三个魔鬼从裂口上来,因其爱之快乐而看似着了火一般。陪同新灵的天使意识到,这三个魔鬼是特意从地狱被带上来的,就对他们喊着说:“不要靠近,就在那里告诉我们有关你们的快乐。”他们回答说:“要知道,每个人,无论好人坏人,都会体验到自己的快乐。所谓的好人体验他的快乐,所谓的坏人也体验他的快乐。”天使问:“你们的快乐是什么?”他们说,快乐在于奸淫、报复、欺骗和亵渎。天使又问:“你们的快乐是什么性质?”他们说,别人感觉它们就像粪便的臭味、死尸的腐味、便池的骚味。然后天使问:“这些东西让你们快乐吗?”他们回答:“是最快乐的。”“那么,”天使说:“你们就像生活在这类东西里的肮脏动物。”他们回答说:“如果我们是,就是吧,但这类东西的确取悦我们的鼻孔。”然后天使问:“还有什么?”他们回答:“每个人都被允许体验他自己的快乐,甚至是最污秽的,如别人称谓的那样,只要他不骚扰善灵和天使。但由于我们的快乐让我们忍不住骚扰他们,所以我们被扔到劳工房,在那里活受罪。禁止并收回我们的快乐就是所谓的地狱折磨,也是一种内在痛苦。”天使问:“你们为何骚扰善人?”他们回答说:“我们忍不住,每当我们看见天使,感觉主神性气场围绕他,就怒火万丈。”对此,我们说:“那么你们还像野兽。”不一会儿,他们一看见新灵和天使,怒火就上来了,这火看似仇恨之火。为防止他们造成伤害,他们被扔回地狱。此后,从目的看见原因,通过原因看见结果的天使出现了,他们就在那三群人上面的天堂里。这些天使显现在一道耀眼的白光中,这白光以螺旋曲线滚动下来,带来一个花环,把它戴在新灵的头上。然后,一个声音由此发出,对他说:“这桂冠被赐给你,是因为你从小就默想天堂和地狱。”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7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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