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69

569.记事三:

569.记事三:

人里面的每种爱都散发出一种快乐,并通过它使自己被感受到。这种快乐首先进入灵,再从灵进入身体。人的爱之快乐,连同思维的愉悦一起构成他的生命。只要人活在属世身体中,他就只模糊地感受到这种快乐和愉悦,因为身体会吸收并钝化它们;但死后,当物质身体被脱去,灵的遮盖物或衣服由此被除去时,人就会充分感受并感知到爱的快乐和思维的愉悦;令人惊讶的是,它们有时甚至被感知为气味。这就是为何在灵界,所有人,无论在天堂里的还是在地狱里的,都照着他们的爱而联系在一起。

在天堂,爱的快乐所变成的气味被感知为春天早晨的花园、花坛、田野和森林散发出的芬芳、甜美的香味、愉悦的呼气和宜人的感觉。而在地狱,爱的快乐所变成的气味被感知为粪池、尸体、充满垃圾和污物的死水塘产生的刺鼻、恶臭、腐烂的气味;令人惊奇的是,那里的魔鬼和撒但却将这些气味感知为香膏、香料和乳香,清新他们的鼻孔和内心。在自然界,动物、鸟类和昆虫也根据气味而联系在一起;但人类不是这样,直到他们像蜕皮一样脱去自己的身体。

因此,天堂是照着各种各样对良善的爱而最精确地安排的;相反,地狱是照着各种各样对邪恶的爱而最精确地安排的。由于这种对立性,天堂和地狱之间有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路加福音16:26);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无法忍受来自地狱的任何气味,因为如果他们吸入这气味,它会引起恶心和呕吐,往往导致昏厥。如果那些在地狱里的人越过这条鸿沟的中线,同样的效果会出现在他们身上。

我曾经看到一个魔鬼,从远处看,他就像一头豹子(几天前,他出现在最低层天堂的天使中间,因为他拥有变成光明天使的艺术),他越过这条中线,站在两棵橄榄树之间,还没有感知到攻击他生命的任何气味,因为没有天使在场。但就在一些天使靠近的那一刻,他突然抽搐起来,四肢僵硬地摔倒了。然后,他像一条大蛇一样盘绕起来,最后通过裂口滚下去,或说滚过了这道鸿沟。他的同伴把他抱起来,带进了一个洞穴,在那里,他因自己快乐的恶臭而苏醒。

我也曾经看到一个撒但被他的同伴惩罚。我问为什么,被告知,他堵住鼻孔,走近一些处于天堂气味的人;回来时,他的衣服把他身上的那种气味带回来了。有时,当某个地狱洞穴打开时,一股像尸体一样的恶臭就攻击我的鼻孔,让我呕吐。由此可见,为何在圣言中,嗅觉表示感知,因为经上经常说,耶和华闻到燔祭的香气;经上还说,膏油和香是用香料调制的;另一方面,以色列人被吩咐把所有不洁的东西都带出营,并挖洞掩埋排泄物(申命记23:12, 13)。这是因为以色列的营代表天堂,营外的旷野代表地狱。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7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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