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64

564.由于在改革后

564.由于在改革后的基督教界,很少有人实践悔改,所以在此有必要补充这一点:凡不审视和反省自己的人,最终不再知道何为咒诅他的邪恶和救赎他的良善,因为他没有藉以认识这一点的宗教信仰。人所没有看到、认识并承认的邪恶仍旧存留,凡存留的东西会日益根深蒂固,直到它阻塞其心智的内层。这使得人首先变得属世,然后变得感官化,最终变得肉体化。在后两种状态下,他认识不到任何咒诅的邪恶和救赎的良善。他变得像一棵长在坚硬岩石上的树,根扎在石缝中,最终因缺失水分而枯萎。
凡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皆具理性和道德,但通向理性的途径有两条:一条来自尘世,另一条来自天堂。人若仅循尘世而非天堂的途径通向理性与道德,那么就只在言谈举止上是理性与道德的,内在仍是动物,确切地说是野兽。因为他与地狱居民行如一体,而凡在地狱者,都具有这种性质。但人若也循天堂的途径通向理性与道德,就具有真正的理性和道德,因为他在灵、言语、身体上都是如此。言语和身体里的属灵之物就像它们里面的灵魂那样激活属世、感官和肉体的功能,他还与天堂居民行如一体。因此,既有属灵的理性道德之人,也有纯属世的理性道德之人。这两类人在世间无法彼此区分,若人由于不断练习而充满虚伪,尤其如此。但天上的天使能区分他们,容易得就像区分鸽子和猫头鹰,或绵羊和老虎。
纯属世人能看到别人的善与恶,也会指责他们。但他却不审视并反省自己,故看不到自己的恶。倘若别人发现他的恶,他就会用理性官能掩藏它,就像蛇把头藏起来、钻进沙土,或像大黄蜂把自己埋进粪土中。这一切是由于邪恶的快乐造成的,这快乐包围着他,如同迷雾笼罩着沼泽,吸收并熄灭光线。地狱的快乐不是别的。它从地狱呼出,流入每个人,注入他的脚底、背部和后枕骨。当它通过头在前额,通过身体在胸部被接受时,人就成为地狱的奴隶。因为人类的大脑专注于理解和它所包含的智慧,而小脑则专注于意愿及其爱。这就是为何大脑有两个部分的原因。地狱的快乐只能通过属灵的理性和道德得以纠正、改造和反转。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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