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65

565.请允许我简要

565.请允许我简要描述一下纯属世的理性和道德的人;就本身而言,他是感官的,若继续朝这个方向发展,就变成肉体或物质的。但下面的描述将以大纲的形式来概述。感官层是人心智生命的最外层或终端,与五种身体感官紧密相连。基于身体感官来判断一切,只相信自己亲眼看到、亲手摸到的东西,称之为真实事物,弃绝其它一切事物的人,就被称为感官人。他那从天堂之光中观看或拥有视力的心智内层是关闭的,所以他看不到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任何真理。这样的人在最外层思考,而不是出于任何属灵之光从内层来思考,因为他处于粗俗或迟钝的属世之光;因此,他从内层反对那些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事物,尽管他表面上可以为它们说话,甚至热情地辩护,这种热情与他通过它们获得权力和财富的希望成正比。那些深深确认虚假的有学问和博学的人,尤其那些确认反对圣言真理的人,比其他人更感官化。

感官人能敏锐而巧妙地推理,因为他们的思维离言语如此之近,几乎就在言语中,可以说就在嘴唇上;还因为他们将一切聪明都归于唯独来自记忆的言语,或说他们认为一切聪明只在于凭记忆说话。此外,他们能巧妙地证实虚假,证实之后就相信它们是真理。然而,他们的推理和证实是基于感官的谬误,这些谬误迷惑和说服了普通民众。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狡猾和恶毒。贪婪的人或守财奴、通奸者和骗子或诡诈的人尤其感官化,尽管在世人看来,他们似乎很有天赋、很理智。他们心智的内层是卑鄙败坏、恶心肮脏的;他们通过这些内层与地狱相通;在圣言中,他们被称为死人。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是感官的,他们越感官化,他们居住的地狱就越深;地狱灵的气场从后面与人的感官层结合。在天堂之光中,他们的后脑勺似乎是中空的。那些只基于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推理的人,被古人称为知识树上的蛇。

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应占据最后一位,而不是第一位;在一个智慧和聪明的人里面,它们的确占据最后一位,并从属于内层事物;而在一个愚蠢的人里面,它们占据第一位,并对他有控制力,或说占主导地位。当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占据最后一位时,一条通往理解的道路就通过它们被打开了,真理通过提取的方式被完善,或说被挑选出来并洁净。这些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离世界是最近的,并允许从世界流入的东西进入,可以说筛选它们。人通过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与世界相通,通过理性事物或理性观念与天堂相通。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提供服务于心智内层的东西。有些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服务于心智的理智部分或理智,有些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服务于自愿部分或意愿。除非思维被提升到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否则人几乎没有智慧。但当人的思维被提升到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时,他就会进入更清晰的光,最终进入天堂之光,然后对从天堂流下来的东西有一种感知。理解力的最外层或终端是属世知识,意愿的最外层或终端是感官快乐。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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