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9.这种人的性质可通过对比来说明。他们就像教堂,只有龙的灵和启示录中“蝗虫”所指的那些人在那里聚集;他们还像里面的讲坛,上面却没有圣言,因为圣言被掷于脚下。他们像色彩艳丽的石膏墙,可一打开窗户,却发现里面猫头鹰和可怕的夜鸟在四处飞舞。他们像盛满死人骨头的粉饰坟墓;像用镀了金的渣滓或干粪制成的硬币;像包裹朽木的树皮和木纤维;像包裹亚伦儿子麻风身体的衣服;确切地说,像积满脓液的溃疡,由于薄皮覆盖就以为痊愈了。谁不知道一个圣洁的外在和一个亵渎的内在不一致?这种人比其他人更害怕省察自己,所以他们再也感觉不到自己里面的歹毒,就像被扔进厕所之前,他们觉察不到肠胃里臭不可闻的秽物一样。但必须记住,不可将此处所说的人与那些行为良好、信仰正确的人相混淆,也不可与那些在敬拜,特别是经历属灵试探时悔改某些罪恶,自言自语或以类似口头忏悔祷告之人相混淆。因为这种忏悔通常在改造和重生前后出现。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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