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5.要考虑的第三点是,没有悔改,这种悔罪能不能存在?在灵界,我问过许多确认归算基督功德信仰的人,他们是否有过任何悔罪。他们回答说:“为什么悔罪?我们从小就坚信基督通过祂的受难除去了我们一切的罪。悔罪与这种信仰不符;因为悔罪就是人把自己扔进地狱,折磨自己的良心;而他知道,他已经被救赎了,因而从地狱中解脱出来,从而免受伤害或一切危险。”对此,他们补充说,这种悔罪的律法或教义纯粹是虚构的东西,用来代替圣言经常提到和吩咐的悔改;尽管当那些对福音知之甚少的简单人听到或想到地狱的折磨时,他们或许会有某种情绪。他们还说,从他们幼年时就深深印在他们脑海里的福音安慰,已经彻底除去了悔罪,以至于一提到它,他们心里就发笑。他们说,地狱已经不能吓唬他们了,就像维苏威或埃特纳火山的大火不能吓唬华沙或维也纳的居民;阿拉伯沙漠中的蜥蜴和毒蛇,或鞑靼森林里的老虎和狮子不能吓唬那些在某个欧洲城市生活在安全、宁静和平安中的人一样。神的愤怒无法激起他们的恐惧或悔恨,就像波斯国王的愤怒无法激起宾夕法尼亚居民的恐惧一样。
这些话和我自己对他们的传统学问或教会传统的理性思考使我确信,除非悔罪是下文所描述的悔改,否则它只不过是想象力的怪胎或虚构物。改革宗用悔罪代替悔改,是为了他们可以与罗马天主教徒分离,因为罗马天主教徒坚持悔改,同时坚持仁爱。当他们后来确立唯信称义的教义时,他们声称他们做出这种改变的原因是,有功德意味的人自己的某种东西会通过悔改,就像通过仁爱一样进入他的信仰,并玷污或抹黑它。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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