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14

514.要考虑的第二

514.要考虑的第二点是,既然这种悔罪不是悔改,那么它有什么价值吗?据说它有助于信仰,就像前面的东西有助于后面的东西一样,尽管它没有进入信仰,也没有通过与信仰混合,或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与信仰结合。然而,随之而来的信仰只是父神归算祂儿子的公义,然后宣布一个还没有意识到任何罪的人是公义的,是新的和圣洁的,从而给他披上用羔羊的血洗白的袍子(启示录7:14)。当人穿着这袍子行走时,他生命的邪恶就像被扔进大海深处的硫磺石。而亚当的罪被基督的归算之义掩盖、移除或带走了。当人凭这种信仰而行走在神救主的公义,同时行走在祂的无辜或无罪中时,除非这种悔罪使他确信他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路加福音16:22),因而视那些没有经历先于信仰的悔罪之人为地狱里的可怜人或死人,否则这种悔罪有什么用呢?因为有人说,那些缺乏悔罪的人没有活的信仰。因此,可以说,当那些经历这种悔罪的人已经陷入或正在陷入可憎的邪恶时,他们不再注意它们,也不再感觉到它们,就像在街上泥泞的水沟里打滚的猪感觉不到恶臭一样。由此明显可知,这种悔罪因不是悔改,所以没有什么价值,或说实际上什么都不是。


真实的基督教 #2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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