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神的一体性
5.由于来自认识神的对神的承认是神学的全部内容的真正本质和灵魂,所以有必要先论述神的一体性。这一点将按以下章节来依次阐述:
(1)在基督教界,整本圣经和由此而来的教会的一切教义都教导,神是一,或有一位神。
(2)有一个普遍流注从神发出,并流入人们的灵魂,即:有一位神,祂是一。
(3)因此,在全世界,凡拥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民族,没有不承认一位神和神是一的。
(4)至于这一位神是什么,或祂的性质,由于种种原因,各个民族和人民一直存在分歧,现在仍存在分歧。
(5)人类理性若愿意,就能从世界上的许多事物中感知到并确信,有一位神,祂是一。
(6)如果神不是一,那么宇宙就不能被创造和保存。
(7)凡不承认神的人都被逐出教会,并被定罪或受到诅咒。
(8)对承认数位神,而不是一位神的人来说,教会根本无法凝聚起来,或与教会有关的事物没有连贯性,又或说教会的原则不复存在。
现在按顺序逐一论述这些命题。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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