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读了前面(TCR 464节)从名为《协和信条》的神学著作中引用的摘录,然后读了此处和其它地方从圣言引用的一些经文后,谁看不出这些摘录的空洞(我真不愿说愚蠢)?如果这是真的,如那本书所教导的一样,即: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难道一个人不会认为,宗教,即行善,不就是一句空话吗?没有宗教的教会不就像包着树干的树皮,只适合烧掉吗?此外,他会认为,如果教会实际上不存在,因为宗教不存在,那么天堂和地狱不就是教会的牧师和领袖们用来诱骗普通人,把自己提升到更高荣誉而编造的寓言吗?这就是许多人口中的可憎说法的源头,即:“谁能行善,或谁能凭自己获得信仰?”因此,他们无视这些事,或说不再关注信仰和善行,活得像异教徒。
但我的朋友,要避恶行善,全心、全灵魂地信靠主,主就会爱你,赐给你去遵行的爱和去相信的信仰。然后,你就会出于爱而行善,出于信仰,即信靠而相信。如果你坚持这样做,那么一种相互和永恒的结合就会实现;这就是救赎本身,也是永生。人若不凭赋予他的力量行善,凭自己的心智或聪明信靠主,不就成了旷野和沙漠,或完全就像干地,不吸收雨水,反而吐出雨水,或像沙地平原,有羊却没有牧场吗?他就会像干涸的源泉,或像因河道堵塞而停滞不前的死水,或像既没有庄稼也没有水的家园,除非一个人速速逃离这个地方,到别处寻找可居住的住所,否则他必因饥渴而灭亡。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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