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0.有无数细节可以证明,人在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上都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若愿意,让每个人都想一想,他能否一天七十次,或一周三百次地想到神、主、圣灵和被称为教会属灵事物的神性事物。让他看看,他是否感受到任何强迫,无论他是被某种快乐引导如此思想,还是甚至被某种欲望引导如此思想,也无论他是否有信仰。也请考虑一下,无论在哪种状态下,若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你是否还能思考;无论在你的谈话中,还是在你向神的祷告中,在讲道中,甚至在倾听中,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不是在每一点上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事实上,若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甚至在最微小的细节上,你都会和雕像一样无法呼吸;因为呼吸伴随着思维和由此而来的言语的每一步。我说,只不过是雕像,我没有说,只不过是动物,因为动物出于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来呼吸,但人出于在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来呼吸;事实上,人生来不像动物。动物生来就具有伴随着其属世之爱的一切观念,因而生来就具有诸如关于营养和繁殖的那类知识;而人生来就没有任何与生俱来的观念,只有认识、理解并变得智慧的能力,以及既爱自己和世界,也爱邻舍和神的倾向。这就是为何此处说,如果人在他的意志和思维的一切细节或各种活动中被剥夺了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就像雕像一样不能呼吸,这就是为何我没有说,只不过是动物。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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