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1131.“看见烧她的烟”表示因地狱和他们所受的诅咒。这从“烧的烟”的含义清楚可知,“烧的烟”是指地狱和诅咒(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此,“看见它”表示因这些,因为经上说“他们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这句话表示因这些,也就是因地狱和他们所受的诅咒而导致的内心的哀恸和悲伤。“烧的烟”表示地狱和诅咒,因为“烟”表示地狱的虚假,“火”,因而燃烧或“烧”表示地狱的邪恶。由于地狱的虚假和地狱的邪恶与燃烧之火的这种对应关系,夹杂着火的烟,就像从火炉或大火灾中冒出的烟一样,出现在这些人的地狱上方。“烟”表示地狱的虚假(可参看AE 494, 539a,b, 889节);“火”表示地狱的邪恶,就是诸如源于他们的爱的那种邪恶(可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既是永恒的,也是无限的;但正如关于永恒,既有一个属世观念,也有一个属灵观念,关于无限,也是如此。对永恒的属世观念源于时间,但对永恒的属灵观念不来自时间。对无限的属世观念源于空间,但对无限的属灵观念不来自空间。正如生命不是自然界,自然界的这两种属性,即时间和空间,也不是生命的属性,因为它们来自作为神的生命,并与自然界一起被创造出来。源于空间的对无限之神的属世观念是,祂充满宇宙,从一头到另一头;但从对无限的这种观念中产生的思维是,自然界的至内层是神,因此祂是延伸,而一切延伸都是物质的属性。
因此,由于属世观念与生命、智慧和爱,也就是神的观念毫无共同之处,所以必须从属灵观念来看待无限;属灵观念里面没有时间和空间,因为它里面没有自然界的任何东西。根据属灵观念,神性之爱是无限的,神性智慧也是无限的;由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就是生命,也就是神,所以神性生命也是无限的;由此可推知,神是无限的。神性智慧是无限的,这一点可从第三层天堂天使的智慧明显看出来。这些天使因在智慧上胜过其他所有人,故感知到,他们的智慧与主的神性智慧之间没有任何比率关系或可比性,因为无限与有限之间没有任何比率关系或可比性。他们还说,智慧的第一层级是看到并承认事实就是如此。这同样适用于神性之爱。此外,天使和世人一样,是接受生命的形式,因而是来自主的智慧和爱的接受者;这些形式来自没有生命的物质,因而本身是死的,而死物与活物之间没有可比性。
至于有限如何接受无限,这可通过世上太阳的光和热来说明。来自世上太阳的光和热本身不是物质的,但它们仍影响物质,光通过调整物质来影响它们,热通过改变它们的状态来影响它们。同样,主的神性智慧是光,主的神性之爱是热,但它们是属灵的热和光,因为它们从显为太阳的主,也就是与神性智慧合一的神性之爱发出;但来自世上太阳的光和热是属世的,因为这太阳是火,不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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