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4.道德的生活当同时是属灵的时,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生活和实践仁爱是一样的。仁爱就是对邻舍的正确意愿,因而对他们的正确行为,或说希望邻舍好,因而善待他们;这也是道德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条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
这也是道德生活的普遍律法,或说这条律法也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所有仁爱的作为或行为,并把它们与道德生活的作为或行为进行对比,会占用大量篇幅。就拿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的六条诫命来说明吧。每个人都清楚看到,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戒律。它们包括与对邻之爱有关的一切(可参看TCR 329-331节)。仁爱就是遵行所有这些诫命,这一点从保罗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因此,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仁爱是不对邻人作恶,所以仁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0)
只出于外在人思考的人不禁想知道,第二块石版上的七条诫命是耶和华在西乃山上以如此大的神迹颁布的;然而,它们在全世界所有国家都是民事司法的法律,因而在以色列人最近所来自的埃及也是如此,因为没有它们,任何国家都无法继续存在。但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它们不仅可以成为世俗社会的戒律,因而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可以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因而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因此,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也是与神作对。
1130.“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表示那些因以这种权柄为快乐而处于虚假及其邪恶的人。这从“行淫”和“奢华生活”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淫”是指歪曲真理(对此,参看AE 141, 161, 805d, 983节),因而也指热爱虚假,因为处于对邪恶的爱之人也处于对虚假的爱,因为虚假确认邪恶。“奢华生活”是指从统治中,或从这种权柄中获得快乐,因而是指热爱邪恶。“行淫”论及虚假,“生活奢华”论及邪恶,这两者都论及由它们产生的快乐。
由于“行淫”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奢华生活”表示热爱邪恶,因而也表示虚假,所以现在要阐明巴比伦民族或教派歪曲圣言,削弱其神性神圣性的起因。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圣言是神性;因此,圣言所包含的一切都是神性真理。由于巴比伦人篡夺,并实际取得了对教会的一切,以及对天堂的统治权,他们由此陷入从自我之爱中产生的一切邪恶,所以对他们来说,通过圣言确认或证实这些邪恶是有必要的,而这种确认或证实只有通过歪曲它才能实现,因为圣言决不能确认或证实邪恶;因此,当一个人通过圣言确认或证实邪恶时,他会歪曲圣言的真理。这就是巴比伦人所做的事;由于他们仍在圣言中看到他们无法歪曲的真理,例如,圣言关于巴比伦或巴别所说的一切话,所以他们诡诈地削弱了圣言的神性神圣性,并禁止人们阅读它。其被称为修道士的领袖和长老们也不阅读它,声称教皇的法令和圣言的内容一样神圣,教会的一切都必须适应教会的状态,因而必须按其状态的要求进行改变,这种适应和改变必须根据教皇的灵感来作出。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何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了,也被他们弃绝,取而代之的是,他们的教皇为支持和迎和他们对权力的爱所采纳并颁布,或说所接受并认可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本身就是虚假。地上的列王与淫妇或妓女巴比伦行淫的含义由此变得显而易见。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因是非受造的,故也是永恒的;因为生命本身,也就是神,就是生命本身,既非来自它自身,也非来自虚无;因此,它没有起源;没有起源之物都来自永恒,就是永恒的。但对没有起源的任何事物的观念是不可能被属世人理解的;对来自永恒之神的观念也是如此;但属灵人可以理解这些事物。属世人的思维无法与时间观念分离,也无法从中抽象出来;这种观念从他所在的自然界那里粘附于他。他的思维也无法与起源的观念分离,并从中抽象出来,因为对他来说,起源意味着时间上的一个开始。太阳行进的表象已经把这种观念深深印在属世人上。但属灵人的思维从时间观念中抽象出来了,因为它被提升到了自然界之上;在那里,取代时间观念的,是生命状态的观念,取代时间持续的,是来自情感的思维状态的观念,这状态构成生命。因为与世上的太阳不同,天使天堂的太阳既不升起,也不落下,不制造年和日;因此,天堂天使因处于属灵观念,故从时间中抽象出来思考。因此,他们对来自永恒之神的观念不从起源,也就是一个开始中取得任何东西,或说不涉及起源或一个开始的观念,而是一种状态的观念,即:祂是永恒的,因而系神,并从神发出的一切都是永恒的,换句话说,是神性本身。我已经通过从属世观念被提升到属灵观念而被允许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由此清楚可知,非受造的神也是永恒的;还可知,认为自然界来自永恒,或在时间上来自它自身是不可能的;但认为神来自永恒,自然界和时间都来自神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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