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仁爱的私人义

432.仁爱的私人义务也有很多,包括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管质押物或存放的贵重物品等等;其中一些是成文法规定的义务,一些是普通法规定的义务,还有一些是道德法规定的义务。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出于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这些义务,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出于另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它们。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公义而忠实地履行它们;因为仁爱的律法要求,每个人都要公义而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任何往来的人(对此,可参看TCR 422-425节)。但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履行同样的义务。


最后的审判(续) #60

60.我在此补充一段

60.我在此补充一段难忘的经历:我被允许与现任法国国王的祖父路易十四交谈;他在世时敬拜主,阅读圣言,认为教皇不过是教会的负责人而已。他在灵界享有很高的地位,并管理着一个最优秀的法国人社群。有一次,我看见他仿佛从一段楼梯上下来;在他走下楼梯后,我听见他说,他觉得自己好像在凡尔赛宫。然后沉默了大约两个小时,之后他说,他刚刚与他的曾孙,法国国王谈论了教皇的独子通谕,告诉他要放弃他之前的立场,不要接受这个通谕,因为这对法兰西民族不利。他说,他已经把这个想法深深印在现任国王的脑海里。这事发生于1759年12月13日晚8点左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