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仁爱的私人义

432.仁爱的私人义务也有很多,包括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管质押物或存放的贵重物品等等;其中一些是成文法规定的义务,一些是普通法规定的义务,还有一些是道德法规定的义务。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出于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这些义务,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出于另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它们。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公义而忠实地履行它们;因为仁爱的律法要求,每个人都要公义而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任何往来的人(对此,可参看TCR 422-425节)。但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履行同样的义务。


真实的基督教 #104

104.(8)朝合一

104.(8)朝合一的发展是祂的倒空状态,合一本身是祂的荣耀状态。在教会,人们都承认,主在世时处于两种状态,被称为倒空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在先的状态,即倒空的状态,在圣言的许多地方,尤其是在大卫诗篇,以及先知书,特别是在以赛亚书(53章)有所描述,在那里,经上说:

祂将灵魂倒空,以至于死。(以赛亚书53:12)

倒空的状态是祂在父面前的谦卑状态,因为祂在这种状态下向父祷告;祂说,祂行父的旨意,将祂所做所说的一切都归于父。祂向父祷告,这一点从这些地方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26:39, 44; 马可福音1:35; 6:46; 14:32-39; 路加福音5:16; 6:12; 22:41-44; 约翰福音17:9, 15, 20。祂行父的旨意:约翰福音4:34; 5:30。祂将祂所做所说的一切都归于父:约翰福音8:26-28; 12:49, 50; 14:10。祂甚至在十字架上大声喊着说:

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 马可福音15:34)

此外,除非祂处于这种状态,否则祂不能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但荣耀的状态也是合一的状态。当祂在三个门徒面前变了形像,施行奇迹时,并且每当祂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父的一切都是祂的时,祂就处于这种状态;当合一完全完成时,祂就拥有“管理一切肉体的权柄”(约翰福音17:2),以及“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此外还有其它这样的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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