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仁爱的私人义

432.仁爱的私人义务也有很多,包括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管质押物或存放的贵重物品等等;其中一些是成文法规定的义务,一些是普通法规定的义务,还有一些是道德法规定的义务。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出于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这些义务,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出于另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它们。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公义而忠实地履行它们;因为仁爱的律法要求,每个人都要公义而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任何往来的人(对此,可参看TCR 422-425节)。但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履行同样的义务。


圣爱与圣智 #429

429.另一方面,那

429.另一方面,那些处于属灵-属世之爱的人,没有刻在他们生命上的智慧,也没有聪明,只有出于圣言的某种信仰元素,不过,前提是这信已经与仁结合。这些人因不知道何为仁,或他们的信是不是真理,故不能住在天上那些拥有智慧聪明的人中间,而是住在那些只拥有知识的人中间。但那些避恶如罪的人住在最低层天堂,在那里住在如夜晚的月光那样的光中。

然而,那些没有确认对未知之物的信仰,同时对真理怀有某种情感的人会接受天使的教导,并照着他们对真理的接受和照之的生活而被提入那些拥有属灵之爱,因而拥有聪明之人的社群。这些人变得属灵,而其余的仍是属灵-属世的。但那些生活在与仁分离之信的状态下的人则被驱逐并发送到沙漠中,因为他们没有处于任何良善,因而没有处于良善与真理的任何婚姻,而天堂里的所有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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