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153.(5)主凭自己通过父作工,反过来不行。此处作工和差圣灵意思一样,因为上述活动,就是一般来说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从恶中洁净,赦罪,得救,都是主的作为,尽管如今它们都被归给了单独为神的圣灵。主通过父执行这些事,反过来不行。这一点首先要通过圣言来证明,然后通过很多理性论据来说明。以下圣言经文有助于证明这一点:
我要从父那里给你们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保惠师,真理的圣灵,不是凭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那时还没有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耶稣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些经文清楚表明,是主差圣灵来,也就是说,是主执行如今被归给单独为神的圣灵的那些事。因为祂说,祂“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祂要“差它到他们这里来”,“ 那时还没有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祂得着荣耀后,就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祂还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保惠师“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保惠师和圣灵是一样的(参看约翰福音14:26)。以下经文表明,父神不会凭自己通过圣子赐下这些恩惠,而是圣子凭自己通过父这样做: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还有: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由此可知,父神在圣子里面,并进入圣子作工,而非通过圣子作工;主凭自己通过祂的父作工。因为祂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又: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主声称,真理的圣灵是从父出来的(约翰福音15:26),因为它从父出来,进入子,并通过父从子而出。所以祂还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1,20)
主的这些清清楚楚的声明将基督教界的错误表露无遗,即父神差圣灵给人;也将希腊教会的错误表露无遗,即父神直接差圣灵。主凭自己通过父神差圣灵,反过来不行。这一真理来自天堂,众天使称之为奥秘,因为它之前从未揭示给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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