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就本身而言,或严格来说,爱邻舍不是爱这个人,而是爱这个人里面的良善
417.众所周知,人之所以是人,不是因为他有人的脸和人的身体,而是因为他理解力的智慧和意愿的良善。随着这些的品质上升,或这些朝完美上升,他越来越成为一个人。人出生时比任何动物都更野蛮,但他通过各种教导成为一个人;因为他的心智是通过接受教导而形成的,人因他的心智并照着这心智的性质而为一个人。有些动物的脸类似人类的脸,但这些动物没有理解力,或出于理解力做事的能力;但它们出于它们的属世之爱所激发的本能行动。区别在于,动物通过声音来表达它的爱之情感,而人则随着这些情感在思维中形成而说出它们,或说使它们成为思维的主题,并通过言语表达出来。此外,动物脸朝下看向地面,而人脸朝上仰望天空和他周围的一切。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人只有在出于健全的理性说话,并仰望他在天堂的住所时,才是一个人;而他越出于扭曲的理性说话,只关注他在世上的住所,就越不是一个人。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是一个潜在的人,尽管不是实际上的人,因为每个人都享有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但只要他不愿意实行良善和理解真理,他就只能在外在上冒充人,扮演猿猴,或过着猿猴的生活。
132.(7)认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是教会的根本错误;这个错误,连同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经将整个教会败坏到这种程度:它里面没有留下任何属灵事物。如今,没有什么比以下教义更充满和挤入正统书籍,或在学校里更热情地被教导和反复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传讲和宣扬的了,即:父神对人类发怒,不仅将人类从祂自己面前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或定罪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有恩典,所以就说服或激动祂的儿子降临,将这个已经决定的诅咒或定罪担在自己身上,从而平息了父的愤怒;只有通过这种方式,父才能带着善意看待人类。此外,这实际上是由圣子完成的;祂承担了人类的诅咒,忍受犹太人的鞭打、吐唾沫,最后被犹太人当作一个“神所诅咒的”人(申命记21:23)钉在十字架上;这事完成后,父就平息了愤怒,并出于对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或定罪,但这只是对那些圣子可以为之代求的人来说的,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远的中保。
当今教会就回响着这些和类似教义或观念;它们从墙上回荡,就像林中回荡的声音一样,灌满那里所有人的耳朵。然而,凡理性被圣言光照,并变得健全的人,谁看不出,神是慈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良善本身,这些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可以愤怒地看待一个人,并决定他受诅咒或被定罪,却仍继续是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些事几乎不能归于一个好人,只能归于一个坏人,也不能归于一位天堂天使,只能归于一个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于神是可怕的、不敬的。
如果调查一下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会发现,这是因为十字架受难已经被视为救赎本身;这些观念由此流出,就像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从一个虚假或虚假原则中流出,或从一罐醋里只能流出醋,或从一个疯狂的心智中只能流出疯狂一样。因为从一个结论中会流出类似原则,或分支出类似性质的命题;它们就潜藏在这个结论中,并一个接一个地从中长出来,或按适当顺序出现;从十字架受难是救赎的这种教义或观念中可以发出或引出更多冒犯和羞辱神的观点,直到以赛亚所说的话被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烈酒而犯错;他们在审判时跌倒;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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