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1

41.⑷爱和智慧在神

41.⑷爱和智慧在神里面是一。教会中的智者都知道,爱与仁的一切良善,以及智与信的一切真理皆来自神。人的理性也能看出这是真的,只要它知道爱与智慧的源头是灵界太阳,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或也可说,它们从耶和华神经由环绕祂的太阳而来。因为那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故由此如大白天一样可清楚看出,爱与智慧在其源头中是一,因而在神里面也是一,因为神是那太阳的源头。这一点可通过世间的太阳来说明:世间的太阳纯粹是火,其火热的属性产生热,其火的光辉产生光;因此,这二者在其源头处是一。
但热和光在发出时变得分离,这从它们所作用的事物明显可知。其中,有些事物接受的热相对多一些,有些事物接受的光相对多一些。这种情形尤其体现在人身上,因为人里面的生命之光,就是智慧,和生命之热,就是爱,是分离的。这是因为人必须被改造和重生,而若非生命之光,就是智慧,指示当意愿什么、热爱什么,改造和重生是不可能的。不过,要知道,神不断作工,在人里面将爱与智慧联结起来;然而,人若不注目于神,并信靠祂,就会不断作工使它们分离。于是,这二者,即爱或仁之善与智或信之真越在人里面被联结起来,人就越变成神的形像,越朝着天使所在的天堂被提升并进入其中。另一方面,这二者越在人里面被分离,人就越变成路西弗和龙的形像,从天上被摔到地上,然后堕入地下面的地狱中。这二者的结合所产生的效果是,人的状态变得如同春天的树,此时,热和光均等结合,使得树木发芽、开花、结果。而另一方面,当这二者被分离时,他的状态如同冬天的树,此时,光丧失热,这树变得光秃秃的,树叶凋零、绿色褪去。
当属灵之热,就是爱,与属灵之光,就是智慧分离时,或换句话说,当仁与信分离时,人变得如同滋生蛆虫的恶臭或腐烂的土壤,即便长出植物,其叶子也会布满虫子,然后被它们吃光。因为恶爱的诱惑本身是欲望,它们会爆发出来,不受理性的抑制和约束,反而被它热爱、纵容和滋养。总之,神不断努力联结起来的这两样事物,即爱与智慧,或仁与信,其分离好比脸色丧失红润,变得灰白如死人;或好比红润丧失白亮,使得脸色如同燃烧的火把;还好比两个人所缔结的婚约解体,使得妻子变成妓女,丈夫变成奸夫。因为爱或仁就象丈夫,智慧或信就象妻子。当这二者被分离时,属灵的卖淫嫖娼,即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就会随之而来。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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