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0

40.我们在约翰福音

40.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还读到: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这句话的意思是,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祂在时间中所取的人身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在自己的生命是生命本身和独一的生命,或说是绝对和独一的生命,所有天使和世人都从这生命中拥有生命或活着。人类理性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光中就能看到这一点,因为这光是无法被创造出来的,但接受它的形式已经被创造出来了。例如,眼睛是接受这光的形式,从太阳流入的光使它们看见。这同样适用于生命;如前所述(TCR 39节),这生命是灵界的太阳发出的光;这光也是无法被创造出来的,但它会持续不断地流入;它既照亮人的理解力,也赋予它生命。因此,由于光、生命和智慧为一,所以智慧是无法被创造出来的。信仰、真理、爱、仁爱和良善也是无法被创造出来的;但接受它们的形式已经被创造出来了;这些形式就是人类和天使的心智。因此,要让每个人都务必小心,不要说服自己相信他从自己那里活着,有智慧,有信仰,热爱,感知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事实上,任何人说服自己相信这些事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把他的心智从天上扔到地上,从属灵的变成属世、感官和肉体的;因为他关闭了其心智的高层区域,从而使自己在与神、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一切事上变得盲目。这时,关于这些主题,他碰巧所思考、推理和所说的一切都是荒谬的,或都只是愚蠢,因为这一切都是在黑暗中完成的。而与此同时,他却自信满满或自欺欺人地认为,这都属于智慧,或这都是智慧的结果。因为当心智的高层区域,就是生命的真光所住的地方被关闭时,这些区域下面的心智区域就打开,只有世界的光被允许进入这个区域;当世界的光与高层区域的光分离时,它就是一种幻光,微弱并具有欺骗性;在这幻光中,虚假看似真理,真理看似虚假;基于虚假的推理看似智慧,基于真理的推理看似愚蠢或疯狂。在这种情况下,人自以为具有鹰一般的敏锐视力;而事实上,他看属于智慧的东西,几乎等于蝙蝠在白天看东西。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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