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2.(6)纯属世和感官人。
很少有人知道感官人是指谁,他们的性质是什么。然而,知道这一点很重要,所以我要描述他们。
(a)基于身体感官判断一切,只相信自己能用眼睛看到,能用手摸到的东西,称之为真实,并弃绝其它一切的人,就被称为感官人。因此,感官人是最低层的属世人。
(b)他那从天堂之光中观看的心智内层是关闭的,因此他在那里看不到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任何真理,因为他在最外层思考,而不是从内层或在里面从任何属灵之光中来思考。
(c)他因处于粗俗的属世之光,所以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尽管他表面上可能会热情地拥护它们,但这种热情与他可以通过它们确保获得权力的程度成正比。
(d)感官人敏锐而巧妙地推理,因为他们的思维离言语如此之近,以至于几乎就在其中,可以说就在嘴皮子上,还因为他们将一切聪明都置于只来自记忆的言语,或说他们认为一切聪明都只在于凭记忆说话。
(e)他们中的一些人能确认他们想确认的任何东西,还能巧妙地确认虚假;确认之后,他们就相信它们是真理。然而,他们的推理和确认只来自感官谬误,这些谬误迷惑并说服了普通人。
(f)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精明狡诈、更具有恶意。
(g)其心智的内层是令人厌恶、腐臭肮脏的,因为他们通过这些内层与地狱相通。
(h)那些在地狱里的人是感官的,他们居住的地狱越深,他们就越感官化。地狱灵的气场从后面与人的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联结。
(i)感官人看不到在光中的任何真正真理,而是推理和争论一切是否如此,或说把一切都当作问题来推理和争论。这些争论从远处听起来就像咬牙切齿;但咬牙切齿本身只是虚假与虚假,以及虚假与真理的碰撞和冲突。因此,这清楚表明,在圣言中,“咬牙切齿”是什么意思,因为基于感官谬误的推理就对应于牙齿。
(j)深深确认虚假的受过教育的人和学者,尤其那些确认反对圣言真理的人,比其他人更感官化,尽管他们在世人看来不是这样。异端教义主要是由这些感官人引入的。
(k)伪君子、骗子、享乐主义者、通奸者、守财奴或贪婪的人大部分是感官的。
(l)那些只基于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来推理,反对圣言的真正真理,从而反对教会真理的人,被古人称为善恶知识树上的蛇。由于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是指那些呈现给身体感官,并通过这些感官被吸收的事物,或说那些冲击身体感官,被这些感官所体验的事物,所以可推知:
(m)人通过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与世界交流,通过超越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的理性事物与天堂交流。
(n)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从自然界中提供服务于灵界中心智内层的事物。
(o)有些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事奉或喂养理解力,它们是被称为物理学的各种自然现象或自然事物;有些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事奉或喂养意愿,它们是感官和身体的快乐。
(p)除非思维被提升到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否则人只有很少的智慧。智者在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思考;当思维被提升到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时,它就进入更清晰的光,最终进入天堂之光;人由此获得对构成真聪明的真理的感知。
(q)古人知道这种提升和抽离,即心智被提升到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并从中抽离出来。
(r)当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居于末位时,一条道路就通过它们为理解力打开;我们通过提取的方式来推断真理,或真理通过提取的过程被挑选出来并纯化。然而,当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居于首位时,它们就关闭这条道路,人只是像在迷雾中,或夜里那样看到真理。
(s)在一个智慧人里面,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居于末位,并受制于内在事物;但在一个没有智慧的人里面,它们居于首位,并拥有控制力。这类人适合被称为感官人。
(t)人既有与动物共有的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也有不共有的。人越在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思考,就越是一个人。但没有人能在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思考,并看到教会的真理,除非他承认神,并照祂的诫命生活;因为是神在提升并光照。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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