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7.(1)意愿和理解力。
(a)人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一种被称为意愿,另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它们彼此不同,但被如此创造,以至于成为一体。当它们合而为一时,它们被称为心智。因此,这些构成人类心智;在它们里面,人的整个生命就在它的最初原则中,或说拥有它的最初开始,并由此而存在于身体中。
(b)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所有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人里面的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或人的这两种生命,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良善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真理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只在这里;由于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的地方,所以爱和信仰也不在别的地方,因为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而信仰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仰。
(c)意愿和理解力也构成人的灵,因为他的智慧和聪明、爱和仁爱,以及总体上的生命,就居住在它们里面。身体只是服从,是它们的被动器官。
(d)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就像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一样;因为意愿和理解力之间有一种婚姻,就像良善和真理之间有一种婚姻一样。这种婚姻的性质从接下来关于良善和真理的阐述明显看出来,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本身,真理是由此产生的事物的显现(出现),人的意愿则是他生命的存在本身,他的理解力是由此产生的他生命的显现;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使自己被看到。
426.众所周知,有些人做了在世人面前呈现为仁爱的形象,或说以仁爱的行为出现的善举,就以为并相信他们履行了仁爱的作为或行为,看待它们就像许多天主教徒看待赎罪券,认为它们赦免了他们的罪,或说他们由此从罪中洁净,配得上像真正重生的人一样被允许进入天堂;而事实上,他们却不把通奸、仇恨、报复、欺诈,以及他们随意放纵的肉体欲望视为罪。而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善行不就像天使与魔鬼聚在一起的画像,或装有毒蛇的青金石盒吗?如果那些避开刚才列出的邪恶,因为这些邪恶是仁爱的敌人,或仇恨仁爱的人做这些善举,情况就完全不同了。然而,这些善举,尤其向穷人和乞丐施舍,在许多方面是有好处的;因为通过它们,男孩和女孩、男仆和女仆,以及总体上所有心思简单的人,都被引入仁爱。这些行为就是仁爱的外在,他们通过这些外在被引入仁爱的义务,或说被培养行使仁爱,因为这些是仁爱的雏形,起初就像未成熟的果实。但对那些后来在关于仁爱和信仰的正确知识上被完善的人来说,这些行为就像成熟的果实。现在他们将之前以简单的心思所做的作为或行为仅视为一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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