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84

384.(2)在基督

384.(2)在基督教界,所有弃绝主和圣言的人都没有信仰,尽管他们生活道德,甚至理性地说话、教导和写作,即便他们的主题是信仰。这一点作为一个结论从前面的一切可推知,因为前面已经说明,唯一真实的信仰是对主并来自主的信仰,信仰若不是对主并来自主的信仰,不是属灵的信仰,而是属世的信仰;纯属世的信仰本身没有信仰的本质在里面。此外,信仰来自圣言,不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圣言来自主,因此主自己就是圣言。故主说:

祂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2)

由此可知,那些弃绝圣言的人也弃绝了主,因为圣言和主形成了不可分割的一体。再者,那些弃绝圣言或主的人也弃绝了教会,因为教会通过圣言来自主。此外,那些弃绝教会的人都在天堂之外,因为教会引入天堂;那些在天堂之外的人就在受诅咒或被定罪的人当中,这些人没有信仰。那些弃绝主和圣言的人没有信仰,尽管他们生活道德,甚至理性地说话、教导和写作,即便他们的主题是信仰,因为他们的道德生活和理性心智都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纯属世的道德和理性本身是死的;因此,他们就像死人一样没有信仰。一个纯属世,并且在信仰方面死了的人,的确可以谈论和教导信仰、仁爱和神,但不是出于信仰、仁爱和神来谈论和教导的。唯有那些相信主的人才拥有信仰,其他人都没有信仰,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信子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了,祂要为罪、为义,为审判,指证世人;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 9)

祂对犹太人说:

你们若不信我是,就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因此,大卫说: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就在路中灭亡。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7, 12)

主在福音书中预言,在时代的完结,即教会的末期,将没有信仰,因因为没有对主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信仰。祂说:

那时有荒凉的可憎,以及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有的灾难,日头变黑,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15, 21, 29)

启示录:

撒但必从监牢里被释放,出来迷惑地上四方的列族,他们的人数如海沙。(启示录20:7, 8)

主因预见了这一切,所以又说:

然而,人子来的时候,在地上找得到信吗?(路加福音18:8)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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