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2)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这证明一切事物都源于爱和智慧。从爱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因为这就是所感受到的,爱通过快乐变得明显,或说爱在快乐中显示它自己,快乐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良善。而从智慧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因为智慧只由真理构成,并以光的愉悦影响它的对象,当这种愉悦被感知到时,它就是来自良善的真理。因此,爱是各种良善或一切良善的复合体,智慧是各种真理或一切真理的复合体。但后者和前者都来自神,神是爱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是智慧本身,因而是真理本身。因此,教会有两个要素,被称为仁爱和信仰。教会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是由仁爱和信仰构成的;事实上,这两者必须在它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其原因在于,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仁爱,并被称为仁爱;教会的一切真理都属于信仰,并被称为信仰。正是爱的快乐,也就是仁爱的快乐,使得快乐被称为良善,或说使得爱被称为良善;正是智慧的愉悦,也就是信仰的愉悦,使得愉悦被称为真理,或说使得真理被称为真理,因为快乐和愉悦将生命赋予良善和真理;没有来自快乐或愉悦的生命,良善和真理可以说毫无生命,事实上是不能生育的。
实际上,爱的快乐有两种;似乎与智慧有关的愉悦也有两种,即:良善的爱之快乐和邪恶的爱之快乐,因而对真理的信之愉悦和对虚假的信之愉悦。这两种爱之快乐因它们在其主体中所产生的感受而被称为良善;这两种信之愉悦因它们所引起的感知也被称为良善,但由于这些在理解力中,所以它们实际上是真理。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对立,一种爱之良善是良善的,另一种爱之良善是邪恶的,一种信之真理是真实的,另一种信之真理是虚假的。其快乐本质上是良善的爱就像太阳的热,这热使植物硕果累累、茁壮成长,使土壤肥沃,使有用的树木和田间的庄稼丰产;它在哪里运作,哪个地方或哪块土地就变得像伊甸园,即耶和华的园子,或像迦南地。而这爱的真理的愉悦就像春天的阳光,或像照在插满美丽花朵的水晶瓶上的光,它使花朵绽放,散发出甜美的香气。但邪恶的爱之快乐就像炙烤并毁灭,或运作于不毛之地或有害植物,如荆棘和蒺藜的烈日之热;它在哪里运作,哪个地方或哪块土地就变成阿拉伯沙漠,那里潜伏着九头蛇和火蛇或毒蛇。而它的虚假的愉悦就像冬天的阳光,或像照在装满在醋中游动的蛆虫和臭虫的瓶子上的光。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每一种良善都通过真理赋予自身形式,或说构建自身,并用真理包裹自身,从而把自己与其它一切良善区分开来。此外,属于同一家族的各种良善会把自己捆成捆,还会包裹这些捆,从而把它们自己与其它家族区分开来。它们的这种形成方式从人体大大小小的各个部位清楚看出来。由于心智的一切与身体的一切之间存在着恒定不变的对应关系,所以很明显,人的心智以同样的方式形成。
由此可知,人的心智内在是由属灵实质构成的,外在是由属世实质构成的,最后是由物质材料构成的。其爱之快乐是良善的心智内在是由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类属灵实质构成的;而其爱之快乐是邪恶的心智是由诸如存在于地狱中的那类属灵实质构成的;它的邪恶通过虚假被捆成捆,而前一种心智的良善通过真理被捆成捆。由于良善和邪恶的这种捆成捆,主说:
稗子必须褥出来,捆成捆烧掉,叫人跌倒的,也要这样。(马太福音13:30, 40-41; 约翰福音15:6)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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