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79

379. ⑴正信只有

379. ⑴正信只有一个,就是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是那些信祂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之人所持守的。正信只有一个,因为信是真理,真理无法被粉碎和切割,以致于一部分朝左、一部分朝右,而仍保留自己的真理。总的来说,信由无数的真理构成,因为它是真理的集合。然而,这无数真理仿佛构成一个身体,身体里面有形成其各部位的真理。有的形成附于胸腔的部位,如手臂和手掌;有的形成附于臀部的部位,如双脚和脚底;而更内在的真理则形成头,从它们发出的真理首先形成面部感官。更内在的真理形成头的原因在于,更内在等同于更高;因为在灵界,凡更内在的,也是更高的。那里的三层天堂就是这样。这具身体的灵魂和生命及其各部位就是主神救主。这就是为何保罗称教会为“基督的身体”,属教会的人则照各自仁与信的状态构成它的各个部位。保罗还以这些话教导正信只有一个:
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一主,一信,一洗,一神。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信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以弗所书4:4-6,12,13)
前面已充分说明,唯一的正信就是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337-339节)。但只有那些信主是神儿子的人才拥有正信,因为他们相信主是神,信若非信神,根本就不是信。这是进入并形成信的一切真理的首要信条,这一点可从主对彼得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当时彼得说:
祢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我告诉你,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之门不能胜过它。(马太福音16:16,17,18)
此处的磐石和圣言其它地方的一样,表在圣真方面的主,也表从主接受的圣真。这真理是最一流的真理,如同基督身体头戴的王冠和手持的权杖。这一点还可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拥有独一正信的标志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就是信主是天地之神。这一标志既可从前一点,即主是神儿子推知,还可从以下经文推知: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住在祂里面。(歌罗西书2:9)
祂是天地之神。(马太福音28:18)
凡是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3:35;16:15)
那些信靠主的人内心都拥有对祂的信,因而拥有独一的正信。对此的第三个标志就是,他们相信主与父神为一。
前面有关主和救赎那一章已充分说明,主与父神为一,就是以人身显现的父自己。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14:10,11)
祂对门徒们说,从今以后,他们看见并已认识父,祂看着腓力说,他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7等)。
这三点是人们拥有对主的信,因而是拥有独一正信的显著标志。其原因在于,并非所有靠近主的人都拥有对祂的信;因为正信既是内在的,同时也是外在的。人若拥有信的这三样宝物,就拥有了信的内在和外在,它不仅成为他们心里的宝库,还成为他们口中的珠宝。而那些既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也不承认祂与父为一之人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内心还认为其它神也拥有类似权柄,但这权柄是通过圣子行使的,而圣子要么被视为一个代理,要么被视为由于救赎而配统治祂所救之人的那一位。然而,这些人因着分裂神的一体而粉碎了正信;正信被粉碎后,就不再是信了,只不过是信的幽灵。从属世的角度观之,这样的信看上去象是信的某种形像,但从属灵的角度观之,它就成了一个怪物。谁会否认正信在于信一位神,也就是天地之神,因而在于信人形的父神,即主呢?
对主的信就是信本身。它的这三个标志、见证和迹象就像鉴别金银的试金石;或像路边指示去往敬拜独一真神的圣殿道路的石头或路标;又像海中礁石上的灯塔,使航海者在夜里能知道自己的位置,从而知道怎么调整航线。信的第一个标志是信主是永生神的儿子,对于所有进入祂的教会之人来说,它如同晨星。

真实的基督教 #400

400.㈣具体的自我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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