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8.基督教会从摇篮就开始被分裂主义和异端邪说攻击和分裂,随着时间推移,逐渐被撕裂和肢解,几乎就象经上说的那个从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的人,他落到强盗手中,被剥去衣裳,打得半死,丢在半路(路加福音10:30)。这个教会的结局就象但以理书上所描述的:
那行毁坏可憎的,如飞而来,并且有忿怒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结局。(但以理书9:27)
照主的话说:
然后末期才来到,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马太福音24:14,15)
它的命运好比一艘载满贵重货物的船只,一离开港口就遭到暴风雨袭击,很快就失事沉入海底,致使满船货物部分被海水毁灭,部分被鱼吞吃。
教会历史清楚告诉我们,基督教会自婴孩时就经历风雨飘摇,遭受重大打击。例如,使徒时代的西门,他是撒玛利亚人,在城里久行邪术(参看使徒行传8:9等);还有保罗在写给提摩太的信中所提到的许米乃和腓理徒(提摩太后书2:17-18);还有名为尼哥拉党人的尼哥拉(启示录2:6;使徒行传6:5),以及克林萨斯。使徒时代之后,更多的异端邪说兴起,例如马西昂派(Marcionites)、奴爱达派(Noetians)、瓦伦丁派(Valentinians),禁戒派(Encratites),孟他奴派(Cataphrygians),守逾越节派(Quartodecimas??暂译)、非道派(Alogians)、迦他利派(又作亚尔比根派,清洁派)(Catharans)、奥利金派(又译俄利根)(Origenists)、撒伯流派(Sabellians)、撒摩撒他派(Samosatenes)、摩尼教(Manichaeans)、麦勒先派(Meletians),直至阿里乌派(Arians)。在他们的时代之后,整个异端领袖团开始攻击教会,如多纳徒派(Donatists)、阜提奴派(Photinians)、半亚流派(Semiarians)、优诺米派(Eunomians)、马其顿派(Macedonians)、聂斯托利派(Nestorians)、预定论(Predestinarians)、教皇制信奉者(Papists)、茨温利派(Zwinglians)、再洗礼派(Anabaptists)、施文克斐特派(Schwenckfeldians)、合作派(??Synergists暂译)、苏西尼派(Socinians)、反三一论派(Antitrinitarians)、贵格会派(Quakers)、赫伦胡特派(Herrenhuters)等等。最后,路德(Luther)、梅兰希顿(Melanchthon)和加尔文(Calvin)胜了其它教派,如今他们的教义占据主流。
导致教会分歧和分裂的根本原因有三个:第一,对圣三一的误解;第二,缺乏对主的正确认识;第三,十字架受难是救赎的实际过程的谬念。这三个问题是信的根本,教会基于它们而存在,并被称为教会。对它们的无知必然导致属教会的所有事物背离正轨,最终走向反面,而教会却仍然认为自己拥有对神和关乎神的一切真理的正信;此时,这些人就象蒙上双眼的人,自以为走的是直线,殊不知正在一步步背离它,最终转向相反的方向,那里有大坑等着他们掉进去。不过,能把教会中人从背离真道的路上拉回来,唯一的方法就是学习何为正信,何为不正当之信,何为伪信。故按下列顺序说明:
⑴正信只有一个,就是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是那些信祂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之人所持守的。
⑵不正当的信是指背离独一正信的一切信,这就是那些从别处爬进来,仅视主为人,而非神之人所持守的信。
⑶伪信根本就不是信。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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