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0.⑴信之真理能无限增多。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即天堂天使的智慧能增长到永恒。而且,天使声称,智慧永无止境,因为智慧的唯一源头是神性真理(简称圣真),圣真藉着从主流入、照射它们的光而被解析排列成形式。人的聪明才智若是真的,就不会有其它源头。圣真能无限增多的原因在于,主是圣真本身,或无限的真理,祂将所有人吸引到自己这里。不过,由于天使和世人是有限的,所以他们只能照自己的度量回应这吸引力,尽管吸引力会朝着无限持续下去。主的圣言就是深不可测的真理之矿,天使一切智慧的源头。然而,在丝毫不知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之义的人眼里,它不过象一壶水而已。信之真理的这种无限增多好比人的精子,其中每一个精子都能代代繁衍家族。信之真理的繁殖方式好比田里或园里种子的繁殖方式;这些种子能繁殖到无数个,并且会永远繁殖下去。圣言中的种子无非是真理,“田地”是指教义,“园子”是指智慧。人的心智就象土壤,属灵和属世的真理象种子那样被植入其中,并且可以无限增多。人从神的无限中获得这种本能,祂携其热与光,以及生产的能力不断存在于人里面。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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