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8.从刚才所说的清楚看出,有三件事形成人里面的信仰,即:首先靠近主;其次从圣言学习真理;再次照这些真理生活。由于它们是彼此不同的三件事,所以可推知,它们是可以分离的。因为一个人可以靠近主,却只知道关于神和主的历史真理;一个人也可以从圣言中知道大量真理,却不照之生活。但在这三件事分离,也就是说,有这件事而没有那件事的人里面,没有得救的信仰。当这三件事结合在一起时,得救的信仰才会产生,其品质取决于这种结合的性质。这三件事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仰就像不育的种子,当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会化为尘土。但这三件事在哪里结合在一起,哪里的信仰就像在地里长成一棵树的种子,并且这树照着种子和土地的结合而结出果实。这三件事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仰就像不生育的蛋;但它们在哪里结合在一起,哪里的信仰就像能孵出美丽鸟儿的受精蛋。对那些将这三件事分离的人来说,其信仰好比煮熟的鱼或螃蟹的眼睛;但对那些将它们结合在一起的人来说,其信仰好比从晶状体直到瞳孔的葡萄膜,甚至通过它透明的眼睛。处于这种分离状态的信仰就像画在黑石上的一幅深色的图画;但当三者结合在一起时,信仰就像画在透明水晶上的一幅色彩艳丽的图画。当这三者分离时,信仰之光可以比作夜里旅行者手中的火把之光;而当它们结合在一起时,信仰之光可以比作明亮火把的光,当这火把移动时,它照亮每一步道路。没有真理的信仰就像结出野葡萄的葡萄树;而源于真理的信仰就像结出充满珍贵葡萄酒的串串葡萄的葡萄树。没有真理的对主的信仰可以比作出现在穹苍中的一颗新星,随着时间推移,它会逐渐变得黯淡并消失;而伴随真理的对主的信仰可以比作一颗固定的恒星,永远长存。真理是信仰的本质;因此,真理怎样,信仰就怎样,或说真理的品质决定了信仰的品质;没有真理的信仰是不稳定的,或说是游荡的信仰;而拥有真理的信仰是固定的。此外,由真理形成的信仰在天堂像星星一样闪闪发光。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节)。“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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