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6.前面说过,信在人里面的产生就是属灵的视觉。由于属灵的视觉,也就是理解力和心智的视觉,和属世的视觉,也就是眼睛和身体的视觉互相对应,故信的一切状态好比眼睛及其视觉的某种状态。出于真理的信之状态对应于视力的一切正常状态,出于虚假的信之状态则对应于视力的一切非正常状态。关于这两种视力的非正常状态,我会在这两种视觉,即心智视觉和身体视觉的对应关系之间作个对比。虚假和真理混杂其中的不正当的信,好比被称为角膜白斑的眼睛和视力疾病,它会造成视力模糊。出于歪曲真理的徒有其表的信和出于各种被玷污的良善的不贞的信,好比被称为青光眼的眼睛和视力疾病,它是晶状体结晶液的干燥和硬化。
封闭或盲目的信,就是被视为神秘的信,尽管不知道它们是真是假,或是超越理性还是违背理性,好比被称为黑矇或黑内障的眼病,它会因视神经受阻而丧失视力,尽管眼睛看似完好无损。信多神的不确定的信好比被称为白内障的眼病,它由于巩膜与葡萄膜之间的阻塞而丧失视力。独眼的信,就是信他神胜过真神,或对基督徒而言,信其他神胜过信主神,救主,好比被称为斜视的眼病。嘴上信,心里不信的伪信或法利赛人之信,好比导致视力丧失的眼睛萎缩症。幻想或颠倒的信,就是通过巧妙的论证看似真理的虚假,好比被称为夜盲症的眼病,这病借着幻光在黑暗中看东西。
启16:8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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