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47

347.关于信仰的形

347.关于信仰的形成方式:它是通过人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实现的。首先,信仰是通过人靠近主而形成的,因为系信仰,或系得救信仰的信仰,来自主并在主里面。信仰来自主,这一点从主对门徒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信仰是在主里面的信仰,这一点从前面(TCR 337-338)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大意是:人当信子。由于信仰来自主并在主里面,所以可以说,主就是信仰本身,因为信仰的生命和本质都在主里面,因而来自祂。

其次,信仰是通过人从圣言学习真理而形成的,因为就其本质而言,信仰就是真理;事实上,进入信仰的一切都是真理;因此,信仰就是在人的心智中闪闪发光的一大批真理,或真理的复合体;因为真理不仅教导人应当相信,还教导他应当相信谁、相信什么。真理必须取自圣言,因为通往救赎的一切真理都在圣言中;它们是有效的,因为它们是主赐下的,因而被刻在整个天使天堂;因此,当人从圣言学习真理时,他就进入与天使的交流和联结中,这种交流和联结的紧密性超出他的意识。没有真理的信仰就像没有内核或内在实质的谷粒,碾碎后只产出麸皮;而由真理形成的信仰就像有用的谷粒,碾碎后产出面粉。总之,信仰的本质是真理;如果真理不进入并构成信仰,那么信仰只是像刺耳的哨声;但当真理进入并构成信仰时,信仰就像传扬救恩的好消息的声音。

再次,信仰是由人照着真理生活而形成的,因为属灵的生活是遵行真理的生活,真理在付诸于行动之前,并没有真正地活着。脱离行为的真理只是思维;除非它们也成为意愿的一部分,否则它们只在人的入口处,因而不是从内在在他里面。意愿才是人本身,思维只在它与意愿结合的量和质上而是人。学习真理却不实践真理的人,就像一个在田里撒下种子,却不把它耙进去的人;结果,种子因雨水而泡胀,从而被毁掉,变得一文不值。但学习并实践真理的人,就像一个播下种子并把它耙进去的人;然后,雨水使种子长成庄稼,可以用来作食物。主说: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说: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明白了,并结出果实来。(马太福音13:23)

还说: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24, 26)

主的一切话都是真理。


诠释启示录 #981

981.启16:8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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