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5.我刚才已经给出了属灵信仰类型的概要,所以也要给出纯属世信仰类型的概要;就本身而言,纯属世信仰是一种伪造的说服,是对虚假的信仰,被称为异端信仰。其命名如下:
(1)虚假的信仰,其中虚假和真理混杂在一起。
(2)华而不实的信仰或淫乱的信仰,来自被歪曲的真理;通奸的信仰,来自被玷污的良善。
(3)封闭或盲目的信仰,这是对神秘事物的信仰;人们虽然相信这些神秘事物,却不知道它们是真是假,或是超出理性还是违背理性。
(4)不稳定或游荡的信仰,这是对多神的信仰。
(5)半盲的信仰,这是对除真神以外的别神的信仰,在基督徒当中,这是对除主神救主以外的别神的信仰。
(6)伪善或法利赛式的信仰,这是口头上的信仰,而不是内心的信仰。
(7)幻想和扭曲的信仰,这是通过巧妙的确认而表现得像真理的虚假。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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