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4.新教会之信的存在是:
(1)全然信靠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2)确信凡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都会被祂拯救。
新教会之信的彰显是出自圣言的真理。新教会之信的产生是:
(1)属灵的视觉;
(2)真理的和谐;
(3)坚定的信念;
(4)铭刻于心的承认。
新教会之信的状态是:
(1)新生之信,成长之信,成熟之信;
(2)出于真正真理之信,出于真理表象之信;
(3)记忆之信,理性之信,启示之信;
(4)属世之信,属灵之信,属天之信;
(5)生活之信,基于神迹之信;
(6)自由之信,强制之信。
关于新教会之信的真正形式,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可参看前面(2,3节)。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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