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II.人通过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来获得信仰
343.在说明信仰如何产生,即通过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产生之前,有必要先阐述信仰的概要,从中可以获得存在于信仰的一切细节中的总体观念;因为这样不仅能更清晰地理解本章关于信仰的教导,还能更清晰地理解随后几章关于仁爱(TCR 392-462节)、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TCR 463-508节)、悔改(TCR 509-570节)、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归算(TCR 626-666节)的教导;事实上,信仰进入任何神学体系的一切部分和每个部分,就像血液流入身体的各个部位一样,并给它们带来生命。当今教会关于信仰的教导总体上在基督教界,具体地通过教会阶层或神职人员而广为人知;因为只论述信仰和唯信的书籍塞满了教会教师的图书馆。事实上,如今除了信仰之外,几乎没有任何东西被视为有效的神学话题。但我们在对当今教会关于信仰的教导进行审查和考虑(这将在附录中完成)之前,先介绍新教会关于信仰所教导的一般原则。它们如下。
299.在属天意义上,“妄称神的名”是指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灵必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亵渎灵”是指亵渎主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耶和华神的名在属天意义或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在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在属天意义上具有同样的含义。这同样适用于出埃及记(23:21)和以赛亚书(63:16)中的“名”。因为根据马太福音(12:31, 32)中的话说,亵渎灵,人不得赦免,还由于这就是这条诫命在属天意义上的意思,所以经上补充说:“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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