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35

335.记事四:

335.记事四:
有一次,我在晨曦中从沉睡中醒来,只见眼前仿佛有形形色色的幽灵。后来天色大亮,我看到各种幻影。有的像写满字的纸张,被折叠了多次,以致最后看似流星坠入空中并消失不见。有的看似打开的书卷,它们当中有一些闪耀如小月亮,另一些则像蜡烛一样燃烧。其中一些书升入高空并消失,另一些书则坠到地上,化为尘埃。我从这些景象猜测,站在这些流星下面的人可能在争论想像的问题,他们认为想像极其重要。因为在灵界,所看到的这类大气现象是由那些站在下面之人的推理所产生的。很快,我灵的视觉被打开了,我看到许多灵人,他们头戴月桂叶,身穿花袍,这是在世时以学问著称的灵人的标志。我在灵里,于是便靠近并加入集会。然后,我听见他们正在激烈争论天生观念,也就是说,人类是否和动物一样,一出生就带有某些天生观念。那些持否定意见的人逐渐离开那些持肯定意见的人,直到最后分成两派,如同两军对阵,兵刃相见。只是他们用的不是刀剑,而是唇枪舌剑。
突然间,一个天使灵站在他们中间,大声呼喊说:“我从不远处听见你们在激烈争论天生观念,它们像在动物里面那样天生就在人类里面。但我告诉你们,人类根本没有任何天生观念,动物也没有任何天生观念。所以你们在争论一个子虚乌有的话题,或像谚语说的,争论山羊毛或时间的胡须(都是些不存在的事物)。”他们闻言全都大发雷霆,喊着说:“把他赶出去!他说的话完全违背常识。”他们试图把他赶走时,只见他被天堂之光围住,他们无法突破这光,因为他是天使灵。于是他们退后,离他远一点。那光被收回后,这位天使对他们说:“为何大发雷霆呢?请先听我说,把我所提出的理由汇集起来,然后你们自己从中得出结论。我预见到,你们当中那些有杰出判断力的人会赞同,并且会平息你们头脑所产生的风暴。”听到这些话,他们仍以愤慨的语气说:“那就说吧,我们洗耳恭听。”
于是,这位天使开始说:“你们相信动物有天生观念,你们是从以下事实推断出这一点的:它们的行为似乎是从思维发出的;然而,它们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力,而我们所说的观念只由思维产生。另外,思维的一个特征是,那些思考的人为了这样或那样的目的而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行事。所以请细想一下,蜘蛛以娴熟的技巧织网时,会不会用它那小小的脑袋思索:‘我得这样拉丝,然后按十字线路把它们联结起来,免得我的网被一阵猛烈的气流吹散;在形成这网中心的内端,我要为自己预备一个座位。这样无论有什么东西撞到网上,我在那里就能感觉到,并立刻奔过去。因此,若有一只苍蝇飞进来被缠住,我会迅速冲过去,把它包裹起来,使其成为我的美食?’又或者,一只蜜蜂难道会用它那小脑袋思索:我要飞出去;我知道哪里有开满花的田野;我会在那里从一些花朵中采集蜂蜡、吸吮花蜜;我会用蜂蜡建造一排排小蜂室,并且留出如同街道那样的空隙,以便我和我的同伴能自由出入。然后,我们在蜂室中储存大量蜂蜜,足以应付即将到来的寒冬,不至于饿死?更不用说其它奇妙的事了,它们不仅能与人类在政治经济方面的深谋远虑相媲美,甚至在某些方面还超越人类(参看12节[7])。
“再者,难道黄蜂会用它那小脑袋思想:我和我的同伴会用薄纸建造一个小房子,使里面的墙弯弯曲曲,像个迷宫。在中央地带,我们预备建一个广场,配有进出的通道,但要设计精巧,免得我们同类之外的其它生物发现通向我们聚会所在中心地带的道路?还有,难道蚕还在幼虫阶段时,就会用它那小脑袋思索:现在是时候预备吐丝了,吐出丝后,我就可以飞出去,飞到空中,就是我以前触及不到的领域,与我的伴侣一起玩耍,并预备繁衍后代?其它幼虫,当它们爬在墙上,变成若虫、蛹、成虫,最后成蝶时,难道也会这样想?难道一只苍蝇对在这一个地方而非那一个地方会见另一个苍蝇会有什么想法?
“大型动物和这些小昆虫一样;如飞鸟和各种带翅膀的生物,它们知道何时婚配、何时筑巢、何时在巢里产蛋,然后坐在上面孵化它们的幼雏,为其提供食物,照料它们,直到它们也能飞翔,然后将它们赶出鸟巢,似乎它们不是自己的后代,此外还有许多其它事。地上的野兽、蛇、鱼也是如此。你们当中有谁从中看不出,那些生物的自发行为并非由任何思维过程产生的,而我们只有在这种背景(即在思维过程的基础上)下才能谈论观念。动物具有观念的错误唯独源于一个谬念,即:动物能像人类那样思考,唯一区别在于人能说话。”
此后,这位天使灵环视众人,发现他们仍在犹豫动物有没有思维,于是便继续说:“我发觉由于动物行为与人类行为有相似性,使得你们仍在梦想动物也具有思维。因此,我会告诉你们这些行为的源头。每只野兽,每只鸟,每条鱼、爬行动物和昆虫都有自己的属世、感官和肉体之爱,其居所就在其头脑中。灵界通过它们的脑部直接流入它们的身体感官,再通过这些感官来指导和决定它们的行为。这就是为何它们的身体感官远比人类的更敏锐的原因。来自灵界的这种流注就是所谓的本能。之所以称之为本能,是因为它无需思维居中调停而存在。还有一些第二本能是由习惯产生的。来自灵界的流注通过它们的爱来指导它们的行为,它们的爱只关乎喂养和物种繁衍,无关知识、聪明和智慧,而人里面的爱是通过知识、聪明和智慧来逐渐发展的。
“人没有什么任何天生观念,这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人没有天生的思维,没有思维就没有观念,因为思维和观念互相属于彼此。这一点从新生婴儿可以推断出来,婴儿除了吃奶和呼吸外,什么也不会。就连吸奶的能力也不是天生的,而是在母亲子宫里不断吮吸的结果;他们能呼吸是因为他们是活的,而呼吸是生命的共性。甚至他们的身体感觉极其模糊;他们通过接触物体而一点点地脱离这种状态,同样通过练习学习运动。他们也牙牙学语,先是毫无概念地发出声来,但有某种模糊的东西在他们的心理意象中产生;随着这声音日益变得清晰,一种模糊的想象就产生了,并由此产生一种思维。随着这种状态的形成,观念产生了,如前所述,这观念与思维构成一体;思维通过教导从无逐渐发展起来。这就是人类如何逐渐拥有观念,这些观念并非天生的,而是逐渐形成的,其言行即源于此。” 除了认识、理解、变得智慧的能力,以及不仅爱这些东西,也爱邻爱神的倾向外,人生来一无所有。这可见于前面的记事(48节),以及后面的一些记事(692节)。说完这番话,我环视四周,发现莱布尼茨和沃尔夫就在旁边,他们聚精会神地聆听那位天使灵所提出的论据。然后,莱布尼茨上前来,表示赞同;而沃尔夫既否定又肯定地离开了,因为他缺乏莱布尼茨那样的内在判断力。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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