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34

334.记事三:

334.记事三:

此后,其中一位天使说:“请跟我到人们喊‘哦,多么智慧啊’的地方,你将看到怪物人;他们虽然有人的脸和身体,却不是人。”我问:“那么,他们是动物吗?”他回答说:“不是,他们不是真正的动物,而是兽人,因为他们完全看不出真理是不是真理,但却能使他们想要的任何东西都看似真理。我们称他们为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我们循声来到这个地方。看哪,有一组人被一群人围着,在这群人中,一些人出身贵族。当贵族们听到这组人在证明或提供论据,以支持贵族们所说的一切,并以如此明显的一致意见支持它们时,他们转向彼此,喊道:“哦,多么智慧啊!”

但天使对我说:“我们不要接近他们,而是从这组人中叫出一个人来。”于是我们叫了一个人,和他一起退到一边。我们谈论了各种话题,他逐一确认了它们,或提供了支持所有细节的论据,直到我们所说的似乎都是绝对正确或完全真实的。然后,我们问他是否可以证明与此相反的观点,他说,他可以,并且同样容易。他公开地、发自内心地说:“什么是真理?除了人使之成为真实的东西外,在事物本质中还有什么东西是真的?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会使它成为真的。”我说:“那让这一点成为真的:信仰是教会的一切。”他如此巧妙、娴熟地做到了这一点,就连博学的旁观者都钦佩鼓掌。然后,我让他使这一点成为真的:仁爱是教会的一切;他也照做了。接着我又让他使这一点成为真的:仁爱不是教会的一部分,或与教会无关。他把问题的两面都打扮和装饰得如此赏心悦目,或说以看似很好的材料来充实和装饰他的论点,以至于旁观者彼此相视,说:“这难道不是一个智者吗?”然后我说:“难道你不知道仁爱就是生活良善,信仰就是信得正确吗?生活良善的人不也信得正确吗?因此,信仰不是属于仁爱,仁爱不是属于信仰吗?难道你没有看到这是真理吗?”他回答说:“我会使它成为真的,然后看看。”他这样做了,说:“现在我看到了。”但很快,他又使反面成为真的,然后说:“我看到这也是真的。”对此,我们笑着说:“它们不是对立面吗?两个对立面怎么可能都是真的?”他对此很生气,说:“你错了;两者都是真的,因为除了人使之成为真实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是真的。”

有一个站在他旁边的人在世上曾是最高级别的大使。他对此感到震惊,说:“我承认像这样的事发生在世上,但你仍然疯了。如果可以的话,让这一点成为真的:光即黑暗,黑暗即光。”他回答说:“我很容易做到!什么是光和黑暗,不就是眼睛的状态吗?当眼睛从阳光中移开时,当一个人目不转睛地直视太阳时,光不就变成阴影了吗?谁不知道这时眼睛的状态发生了变化,因此光看似阴影了?反之亦然:当眼睛回到之前的状态时,这阴影就看似光了。猫头鹰不就把夜晚的黑暗看作白天的光,把白天的光看作夜晚的黑暗吗?它甚至把太阳本身看作一个又黑又暗的球体。如果一个人有一双像猫头鹰一样的眼睛,他会称什么为光、什么为黑暗呢?那么,光不就是眼睛的一种状态吗?如果光只是眼睛的一种状态,那么光不就是黑暗,黑暗不就是光吗?因此,这两点都是真的,第一点是真的,第二点也是真的。”

但由于这种确认或论证令一些人感到困惑,实际上对他们是有说服力的,所以我说:“我注意到,这个确认者或论据的提供者不知道既有一种真光,也有一种假光(或昏昧的光,欺骗性的光),这两种光似乎都是光;然而,假光实际上不是光,相对于真光来说,就是黑暗。猫头鹰处于假光中;因为它的眼里有追逐和吞吃鸟儿的欲望。这光使它的眼睛在夜里看得见,就像猫一样,猫的眼睛在谷仓或地下室里像蜡烛一样发光。这是一种假光,在它们眼里被追逐和吞吃老鼠的欲望点燃,产生了这种效果。因此,很明显,阳光是真光,贪欲的光是假光。”

大使随后又让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证明这一点是真的:乌鸦是白的,不是黑的。他回答说:“我也会轻而易举地做到这一点。”他继续说:“拿一根针或一把剃刀,切开乌鸦的羽管和羽毛,或拔掉它们,看看乌鸦的皮肤,它不是白的吗?它周围的黑色只是一个阴影,我们绝不能由此判定乌鸦的颜色。咨询一下光学专家,他们会告诉你,黑色只是一种阴影。再者,将一块黑石或黑玻璃研磨成细粉,你会看到粉末是白的。”但大使说:“乌鸦看起来不就是黑的吗?”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回答说:“作为一个有理智的人,你会从表象来考虑问题吗?你的确可以说,根据表象,乌鸦是黑的,但你不能这样想。例如,你可以根据表象说,太阳升起和落下;但作为一个有理智的人,你不能这样想,因为太阳是静止不动的,是地球在移动。乌鸦也是如此;表象只是表象。不管你怎么说,乌鸦完全是白的;事实上,乌鸦变老时,甚至会变白,如我亲眼所看到的。”旁观者现在看着我。因此,我说:“的确,乌鸦的羽管和羽毛里面是白色的;它的皮肤也是白色的;但不仅乌鸦是这样,而且宇宙中的所有鸟类都是这样。然而,每个人都是通过表面的颜色来区分鸟类的;否则,我们可能会说,每只鸟都是白色的,这是荒谬和毫无意义的。”

然后大使向他提出了一个问题:“你能证明你疯了吗?”对此,他回答说:“我可以,但我不想这么做。谁没有疯?”最后,他们请他真心诚意地说,他是在开玩笑,还是真的相信除了人使之为真实的东西外,再没有什么东西是真的了;他回答说:“我发誓,我相信。”后来,这个普遍的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被送到天使们那里,他们检查了他的真实性质。经过检查,他们说,他没有一丁点理解力,因为在他里面,理性层之上的一切都关闭了,只有理性层之下的东西是敞开的。属灵之光在理性层之上,属世之光在理性层之下;属世之光在人里面具有这种性质:他可以通过这光随心所欲地确认任何东西。然而,如果属灵之光不流入属世之光,那么人就不会看到任何真理是不是真理,因而也不会看到任何虚假是不是虚假;因为这种辨别力只来自属世之光中的属灵之光,而属灵之光来自天堂的神,也就是主。因此,这个普遍的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既不是人,也不是野兽,而是一个兽人。

我问天使这些人的命运,他们能否与活人在一起,因为人从天堂之光中拥有生命和理解力。他们说,当独自一人时,这些人根本不会思考,因而也不会说话,而是像哑巴机器人一样站着,仿佛熟睡了,或完全失去意识;但他们的耳朵一听到任何声音,他们就会醒来。他们补充说,那些从至内在邪恶的人就会变得像他们一样;属灵之光无法从上面流入他们;他们只从世上带来某种属灵事物,让他们有能力提出支持性的论据,或说他们从中获得确认的能力。”

当他们说这些话时,我听到一个有声音从检查他的天使那里传来说:“根据你所听到的,得出一个普遍结论。”因此,我得出以下结论:能随心所欲地确认任何东西,不是理解力或聪明的标志;但能看到真理就是真理,虚假就是虚假,并确认它,是理解力或聪明的标志。此后,我看向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与围着他们喊“哦,多么智慧啊”的人群所在的集会;看哪,一片乌云笼罩着他们,云中有猫头鹰和蝙蝠在飞翔。我被告知:“在云中飞来飞去的猫头鹰和蝙蝠都是对应,因而是他们思维的表象;因为在灵界,对虚假的确认到了它们看似真理的程度,就以夜鸟的形式来表现,夜鸟的眼睛里闪烁着虚假或昏昧的光,它们通过这光在黑暗中就像在光中一样看到物体。那些确认虚假,直到它们看似真理,后来相信它们是真理的人就拥有这种虚假的属灵之光。所有这些人都有一种向后或较低的视觉,没有向前或较高的视觉;也就是说,他们从结果来看问题,而不是从原因来看问题。”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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