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5.记事四:
有一次,黎明时分,我从睡梦中醒来,看到各种形状的幽灵在我眼前漂浮。后来天亮了,我看到了不同形式的假光。有的像写满字的纸,一次又一次地折叠,最终看似流星坠入空中消失了。有的像打开的书,其中一些书像小月亮一样闪闪发光,一些书像蜡烛一样燃烧。在这些书当中,有些书飘到很高的地方,在那里毁灭了,而有些书则掉到地上,在那里化为尘土。根据这些表象,我猜想,站在这些流星下面的,是那些争论想象问题的人,而他们认为这些问题非常重要。因为在灵界,这类现象出现在大气中,是由站在下面的人推理引起的。很快,我灵的视觉被打开了,我看到许多灵人头戴月桂花环、身穿花袍;这表明他们是那些在自然界曾以学问而闻名的灵人。我因在灵里,于是走近并加入集会。然后,我听见他们正在苦苦而激烈地争论先天观念,也就是说,这样的观念是不是人与生俱来的,像动物一样。那些持否定态度的人和那些持肯定态度的人分道扬镳,最后分成了两个不同的阵营,就像两支即将兵刃相见的军队;但他们没有剑,所以就用犀利的言辞作战。
突然,一个天使灵站在他们中间,大声说话,说:“我从不远处听到你们在热烈争论先天观念,争论这样的观念是不是人与生俱来的,像动物一样。但我告诉你们,人类没有任何先天观念,而动物根本就没有观念。因此,你们在争论一个子虚乌有的话题,或如俗话说的,争论山羊毛或时代的胡子(译注:或新生代的胡子、刮净胡子时代的胡子,形容不存在的东西)。”听到这些话,他们都勃然大怒,喊着说:“把他赶出去;他说的话违背常识。”但当他们试图把他赶出去时,他们看到他被天堂之光包围,他们无法突破这光,因为他是一个天使灵。因此,他们后退了一步,与他保持了很短的距离。当这光被收回时,这位天使对他们说:“你们为什么勃然大怒呢?请先听我说,考虑一下我所提出的理由,然后从中得出你们自己的结论。我预见你们中间那些具有良好判断力的人会赞成,并会平息你们头脑里出现的风暴。”对此,他们虽语气愤慨,但仍回答说:“好吧,继续说,我们会听的。”
于是这位天使开始说:“你们相信动物有先天观念;你们是从以下事实推断出这一点的:它们的行为似乎是从思维发出的;然而,它们根本没有任何思维,而观念只论及思维,或说如果它们没有思维,就不能说它们有观念。此外,思维的特征是,为了明确的原因或出于某种原因而以某种方式行事。因此,请考虑一下,以最完美的艺术织网的蜘蛛,是否会以它的小脑袋想:‘我要按顺序拉丝,并用十字线把它们连接起来,以免我的网被猛烈的气流或连续的阵风吹破。在形成网中心的线的末端,我要为自己预备一个座位,从那里观察所发生的一切;无论有什么东西撞到我的网上,我在那里都能感觉得到,并立刻跑过去;因此,如果一只苍蝇飞进来,它必被缠住,我会迅速扑向它,把它紧紧捆住,它将成为我的食物。’又或者,一只蜜蜂会以它的小脑袋想:‘我要飞到户外;我知道哪里有开花的田野;我要在那里从花朵中采集蜂蜡、吸吮花蜜。我会用蜂蜡建造有序排列、彼此挨着的一排小蜂室,这样我和我的同伴就可以像沿着街道一样轻松进出了。然后,我会在蜂室中储存足够过冬的大量蜂蜜,这样我们就不会灭亡?’更不用说其它奇妙的事了,它们在这些事上不仅模仿人类的政治和经济谨慎,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过人类(参看TCR 12节)。
“此外,难道大黄蜂会以它的小脑袋想:‘我和我的同伴会用薄薄的纸状物质为自己建造一个小房子,我们会在里面把它的墙建得像一座迷宫。在最深处,我们会预备一种聚会的场所,它应该有一条进出的道路,并设计得如此巧妙,以至于除了属于我们家族的外,没有任何生物可以找到通向我们聚集的最深处的道路?’再者,难道蚕还是一只幼虫时,就会以它的小脑袋想:‘现在是时候预备吐丝了;吐完丝,我就可以飞出去,飞到空中,一个我以前从未到达的地方;我要与我的同伴玩耍,并为自己提供后代?’或当其它幼虫沿着墙壁爬行,变成若虫、蛹、成虫,最后变成蝴蝶时,它们也会这样想?难道一只苍蝇会想到在这个地方,而不是在那个地方与另一只苍蝇见面吗?
“大型动物和这些小生物都是一样的;如鸟类和各种有羽毛的生物,它们知道何时配对,何时筑巢、产卵、坐在上面孵化幼雏、为它们提供食物、照料它们,直到它们能够飞翔,然后把它们赶出鸟巢,就好像它们不是自己的后代一样;除此之外还有其它无数例子。地上的野兽、蛇和鱼也是如此。从刚才所说的话中,你们谁看不到这些生物的自发行为不是从任何思维中流出的?而观念只在有思维的地方才开始起作用,或说我们只有在思维的背景下才能谈论观念。动物拥有观念的错误只源于一种说服,即:它们和人类一样思考,言语是动物与人类之间的唯一区别。”
此后,这位天使灵环顾四周;当他看到他们还在犹豫是否相信动物有没有思维时,他继续讲述,说:“我感觉你们仍受困于基于表象的观念,即动物拥有思维,因为它们的行为与人类的行为相似。因此,我将向你们解释动物行为的源头。一切野兽、鸟、鱼、爬行动物和昆虫都有自己的属世、感官和肉体之爱,这爱的住所就在其头部和那里的脑中。灵界通过它们的脑直接流入它们的身体感官,并通过这些感官决定它们的行为。这就是为何它们的身体感官远比人类的身体感官敏锐得多。来自灵界的这种流注被称为本能;它之所以被称为本能,是因为它是在没有思维中介的情况下存在的,或说是在没有思维帮助的情况下产生的。还有一些本能的附属物是由习惯产生的。动物所拥有的爱只是一种对营养和繁殖的爱;行动的决定通过这爱来自灵界;它们没有对知识、聪明或智慧的爱,而人类的爱是通过知识、聪明或智慧逐渐发展的,或说它们是发展人类更高层次的爱的手段。
“人没有任何先天观念,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人没有先天思维;而没有思维,就没有观念,因为思维和观念互相属于彼此,或说是齐头并进的。这个结论从新生儿可以推断出来,因为婴儿除了吃奶和呼吸外,什么都做不了。它们能吃奶不是由于任何先天的东西,而是由于在母亲子宫里不断吸吮。它们能呼吸,是因为它们是活着的,而呼吸是生命的普遍性。它们的肉体感官处于极度的黑暗;它们通过(遇到外部)物体一点一点地从这种黑暗中爬出来。同样,它们的运动能力是通过习惯性运动来发展的。当他们逐渐学会说话并发音时,起初没有任何观念,有一种模糊的想象元素或可视化形式逐渐出现。随着这声音变得更加清晰,一种模糊的想象元素或形式生出来了,一种模糊的思维元素或形式由此也生出来了。随着这种状态逐渐形成和发展,观念也产生和发展了;如前所述,这些观念和思维构成一体。思维是通过教导从没有思维中发展或产生的。因此,人们是有观念的,但这些观念不是先天的,而是形成的;他们的言行是从这些观念中流出的。”除了获得知识、理解或聪明和智慧的能力,以及爱的倾向,不仅爱这些东西,还爱邻舍和神的倾向外,人里面没有任何东西是先天的,这一点可见于前面的一篇叙述(TCR 48节)和后面的一篇叙述(TCR 692节)。此后,我环顾四周,看见莱布尼茨和沃尔夫就在附近;他们都对这位天使灵提出的论点非常感兴趣。然后,莱布尼茨走近并表示赞同;而沃尔夫既否定又肯定地离开了,因为他没有莱布尼茨那样强大的内在判断力。
392a.“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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